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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名义(什么是五戒?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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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人:释悲华 回复数:2 浏览数:3360 最后更新:2006/2/18 19:59:00 by 我也是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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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悲华 发表于 2004/12/20 16:3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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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名义(什么是五戒?)
壹、不杀生戒
┌一、曲断生命—所负重业,不堪入道。 △制意三┼二、违害大悲—宜为物舍身,况断彼命。 └三、有背恩养—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。
△释名
断一切有生命的动物之生命,叫做杀生。佛制受五戒之居士不得杀害有生命的众生叫‘不杀生戒’。
《受十善戒经》偈云:
佛告舍利弗 汝今应当知 一切受生者 无不爱身命 是故应行施 普慈等众生 视众如眼目 是名不杀戒 奉持不杀戒 必成菩提道
△罪相
┌人(作人想)————─犯重不可悔 杀┼非人(天人、鬼、神等)┐ │ ├中可悔 │ ┌能变形─────┘ └畜生┤ └不能变形——──—下可悔
┌人死───不可悔 ┌为杀人作方便者(如设陷阱、置毒药等)┼非人死┐┌望人结方便(未遂)—中可悔 │ └畜生─┴┴望非人、畜生无杀心不犯 │ ┌非人死—中可悔 ├为杀非人作方便┤┌人死┐┌望非人结方便(未遂)下可悔 杀生动┤ └┴畜死┴┴望人、畜无杀心不犯 机有四│ │ ┌人死─┐┌望畜生结方便下可悔 ├为杀畜生作方便┼非人死┴┴望人、非人无杀心不犯 │ └畜生死—下可悔罪 │ ┌人死———─—─不可悔 └为不定方便(准备遇到什么就杀)┼非人死───┬─中可悔 └畜生┬能变形┘ └不能变形—下可悔
堕胎(入母胎后四十九日)——不可悔。
杀父母、阿罗汉、出佛身血、破羯磨转法轮僧(即五逆)—犯逆罪不可悔。
杀人之后自己先死、被杀者后死——犯中可悔罪。
△具缘成犯
┌是人—所杀者是人,而非异类众生。 ├人想—蓄意杀人,而非想杀共类众生。 五缘┼杀心—有心杀人,而非误杀或过失杀人。 ├兴方便—运用杀人的方法。(凡是能够致人于死的种种手段) └前人命断—被杀的人,断定已死。
△开缘
若掷刀、杖、瓦、石误着彼身而死┐ 一切无恶心服侍病人而死────┼不犯 痴狂心乱,病恼所缠──────┘
贰、不偷盗戒
△制意
施摄六度,度济众生;盗正坏施,二利俱丧,世间丑谓盗也;障修道业,广招苦故。宁应舍身,以避斯咎,何以少财,自辱二世,故损依报,次于正报故。
△释名
凡是有主物,不与而取,便叫做盗。
《智论》偈云:一切诸众生 衣食以自活 若劫若夺取 则为劫夺命
△罪相
┌三、四钱中可悔 ┌减五钱┤ │ └一、二钱下可悔 ┌轻┤ │ │┌近方便(盗五钱未遂)—中可悔 盗罪┤ └┴远方便(发心偷盗)——下可悔 └重—值五钱或过五钱——不可悔
自作(自身不与而取)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—┐┌值五钱或过五钱—不可悔 教人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┤ ││ ┌三、四钱—中可悔 遣使(派遣他人为自己不与而取他人财物)┘└减五钱┤ └一、二钱—下可悔 以盗心偷舍利————中可悔
◎别相
三宝地—寺庙中一针、一草、经卷、法器、庄严财物。┐ 信—印刷夹带书信、平信附寄钱。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┤ 税—国家法令所规定之税捐。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┬过五钱—不可悔。 卡带—有版权之录音带、录影带、磁碟片。————─┤└减五钱—可悔。 财物—借而不还。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△具缘成犯
┌他物——他人的财物。 ├他物想—明知是他人之财物。 ├盗心——起偷盗的念头,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。 六缘┼兴方便—假借种种方法,达成偷盗的目的。 ├值五钱—所盗之物价值五个钱(依比丘戒七灭诤法,迦留陀夷误取袈裟之例) │ ┌将所盗的财物带离原来的位置。 └举离本处┼包括移动位置、变动形状、变更颜色。 └凡以盗心,使物主起损失财物之想者,皆称离本处。
△开缘
作自己的财物之想而取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得到对方的同意,或以情感深厚,知彼必将同意而取—┤ 暂时借用而取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无犯 以为他人之所抛弃而取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参、不邪淫戒
△制意
生死牢狱,淫为伽锁,深缚有情,难出离故。断欲则可超凡入圣,故制斯戒也。
《劝莫为邪淫律》偈云:
邪淫入地狱 登彼刀叶林 热铁钉其口 烊铜灌入心 毒龙碎骨髓 金刚鼠食阴 铜柱缘上下 铁床卧隐深
△释名
淫者男女交合,以染污心,行秽恶行,名不净行,亦名非梵行。在家受五戒者,不得与夫妻以外一切男女作不净行,名不邪淫戒。
△罪相
人女 ┐ ┌口道 ┐ 非人女┼三处┼小便道(阴道)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畜女 ┘ └大便道 ┘ │ │ 人男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非人男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二处┬口道 ┬┼入如胡麻许 畜生男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└大便道┘│犯不可悔 黄门(阉人及阴阳二性不全人)—┘ │ │ 人二形(有时变男,有时变女)─┐ ┌口道 ┐│ 非人二形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┼三处┼小便道┼┘ 畜生二形———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└大便道┘
两身和合而未行淫,即行中止者—犯中可悔(近方便,事未究竟)
发起淫心,而未和合者—犯下可悔(远方便)
女三处┐ ├之外(余处)—可悔。 男二处┘
┌尸半坏─┐ │ ├不可悔 ┌死女尸三处┐ ├多半未坏┘ 男根入┤ ├─┼半坏──┐ └死男尸二处┘ ├一切坏─┼中可悔 └骨间──┘
┌觉境─┐ ├睡眠─┴─────┐ │ ┌未坏──┐ │ 女三道受┤ │ │ ├小便道—不可悔 │ ├多未坏 │ │(根) └死形┤ ├─┘ ├半坏 │ └多分坏─┘
睡眠或醒时被逼淫(男二处、女三处)但有一念受乐—犯不可悔
男女手淫者—犯下可悔
◎若不受戒而破他人净戒,虽未受佛戒,而没有犯戒罪,但其永不得求受一切佛戒。
△具缘成犯
┌是众生——人、神、鬼、畜。 ├有淫心——乐于行淫,如饥得食,如渴得饮。 四缘┤ ├是道——─须于口道,小便道(阴道),大便道行淫。 └事遂——─造成行淫事实,男女二根相接入如胡麻许,即成重罪不可悔。
△开缘
被人强奸,本无淫念,不受乐——无犯。
肆、不妄语戒
△制意
《智论》云:‘妄语之人,先自诳身,然后诳人。以实为虚,以虚为实,虚实颠倒,不受善法。譬如覆盆,水不得入。’
△释名
心口相违,说虚妄不实的言语,欺诳他人,叫做妄语。
△罪相
◎凡是存心骗人,不论利用何种方法,使得被骗的人领解之时,不管能否达到妄语的目的(如求名闻利养),即成妄语罪。
┌不见言见 ┌见┤ │ └见言不见 │ ┌不闻言闻 ├闻┤ │ └闻言不闻 一、妄语之定义┤ │ ┌不觉言觉 ├觉┤ │ └觉言不觉 │ ┌不知言知 └知┤ └知言不知
┌自作 ├教人 二、妄语的方法┼遣使 ├书面 └现相─┬─显异惑众,表示己非凡夫的身行威。 │ ┌默认 └─如─┼暗示 ├点头 └手势
┌大妄语—不可悔 ┌妄语(欺诳之语)┤ │ └小妄语┐ ├两舌(拨弄是非)────┤ 三、口有四过┤ ├中可悔 ├恶口(毁骂之言)────┤ └绮语(无义之语)────┘
四、
(一)大妄语
┌说明白—─不可悔 ┌向人、人想┤ │ └说不清楚—中可悔 未得上人法而自说┤ │┌向天人————──┐ ││ ├中可悔 └┤ ┌能变形──┘ └向畜生┤ └不能变形——下可悔
(二)小妄语
约三时判
┌本作妄语意 此结初方便 下可悔 未语时┤ └本不作妄语意
语时─知是妄 此正结 中可悔
┌知是妄语 此结后方便 下可悔 语竟┤ └不忆是妄
△具缘成犯(大妄语)
┌所向是人——对人说大妄语。 ├是人想——─认定对方是人,而不是非人或畜生。 ├诳境是虚——所说的境界是虚妄的。 ├知己境虚——知道自己境界虚妄不实。 ├有欺诳心——蓄意要使对方受欺骗。 │ ┌未证圣果说已证。 八缘┼说过人法—自己┼未得四禅说已得。 │ │ ┌天┐ │ └未见┼龙┼来而说见其来。 │ ├鬼┤ │ └神┘ ├言章明了——说得清楚明白。 └前人领解┬─对方能了解所说的内容。 │ ┌聋子─┐ └─如向对方是┼痴人─┼说犯中可悔 └不解语┘
△开缘
若是业报因缘,不言是修得(前世因果,非今生得)┐ 若说不自称言我得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┼无犯 若戏笑说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┤ 若说话说太快而误说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┘
伍、不饮酒戒
△制意
耽酒放逸,后必有悔;失自正念,违本心故。作不应作,言不应言,无恶不造也。
《智论》说饮酒有三十五过。
《萨遮尼干子经》云:
酒为放逸根 不饮闭恶道 宁舍百千身 不毁犯教法 宁使身干枯 终不饮此酒 假使毁戒罪 寿命满百年 不如护禁戒 即时身磨灭
△释名
禁戒不得饮,具有酒色、酒香、酒味三者,饮了能醉人之酒。
△罪相
是酒—虽无酒色、酒香、酒味——不能饮(能醉人故)
非酒—虽有酒色、酒香、酒味—应饮(不能醉人故)
若┬饮┬似酒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├甜酒——————┤ │ └酢(酸)味酒——┼犯可悔罪 │ │ └食麴(酒母)————┘
△具缘成犯
┌是酒——能醉人的饮料。 三缘┼酒想——明知是酒。 └入口——不得一滴沾唇,入口一咽,犯一可悔罪。
△开缘
酒变成醋,不醉人────┐ 患重病,以酒合药——──┼无犯 以酒涂疮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┘
△饮酒非罪是罪因
《成论》五戒品云:‘问曰:“饮酒是实罪耶?”答曰:“非也。所以者何?饮酒不为恼众生故。但是罪因。若人饮酒则开不善门,是故若教人饮酒则得罪分,以能障定等诸善法故。如植众果,必为墙障。如是四法是实罪,离为实福。为守护故,结此酒戒。”’
持戒消灭三不善心:一、除嗔;二、三、灭贪;四、五、灭痴。
一、不杀生戒。谓人若于彼众生,妄加杀害而夺其命。死堕恶道,或生人中,寿命短促。若不作是事,名不杀戒。
二、不偷盗戒。谓人若于有主物,不与而取。死堕恶道,或生人中,受贫乏报。若不作是事,名不偷盗戒。
三、不邪淫戒。谓人若淫泆无度,好犯他人妻妾。死堕恶道,或生人中,妻不贞良。若不作是事,名不邪淫戒。
四、不妄语戒。谓人若妄造虚言,隐覆实事,诳惑众听,死堕恶道,或生人中,口常臭秽,为人所憎。若不作是事,名不妄语戒。
五、不饮酒戒。谓人若饮,酒则纵逸惑逆昏乱,愚痴无有智慧。若不饮者,名不饮酒戒。
壹、功德
一、秉持五戒作人王
人位因者,即是秉持五戒。略为四品:下品为铁轮王,王一天下;中品为铜轮王,王二天下;上品为银轮王,王三天下;上上品为金轮王,王四天下。
释文:‘人位四轮者,《俱舍》云:金、银、铜、铁轮,一、二、三、四洲;铁轮王一洲乃至金轮王四洲。夫轮王者,先行七法:一、给施贫乏;二、敬民孝养;三、四时八节以祭四海;四、时修忍辱;五、六、七、除三醇。然后沐浴受斋发誓等。次神宝自应等,人主只是福中之最。为福之最,故报为人主。’
二、持五戒度生死海
《善生》五戒品云:‘若有说,言离五戒已,度生死者,无有是处。善男子!若人欲度生死大海,应当至心受持五戒。’
贰、犯五戒之果报
《善生》略云:‘若人犯五戒,现在不能增长财命,死后当堕地狱,抑且流祸无穷。
一、杀生罪:若得人身,复受恶色、短命、贫穷,是一恶人因缘力故,令外一切五谷、果蓏,悉皆减少,是人殃流及一天下。
二、偷盗罪:是一恶人因缘力故,一切人民,凡所食啖,不得色力,是人恶果,殃流万姓。
三、邪淫罪:不能守护妻妾。一恶人因缘力故,一切外物,不得自在。
四、妄语罪:虽说正法,人不乐闻。是一恶人因缘力故,一切外物,资产减少。
五、饮酒罪:不得系念,思惟善法。是一恶人因缘力故,一切外物,资产臭烂。
善男子!是五恶法,汝今真实能远离不?若受持五戒,名五大施。’
壹、坚持五戒
《辩意长者子经》云:‘佛告长者子辩意:“吾当为汝解说妙要,有五事行得生天上,何谓为五?一者慈心,不杀群生,悉养物命,令众得安;二者贤良,不盗他物,有施无贪,济诸贫乏;三者贞洁,不犯外色,男女护戒,奉斋精进;四者诚信,不欺于人,护口四过,无得贪欺;五者不饮酒,不过口,行此五事,乃得生天。”尔时世尊,以偈颂曰:
不杀得长寿 无病常鲜肥 一切受天位 身安光影至 不盗常大富 自然钱财宝 七宝为宫殿 娱乐心常好 男女俱不淫 身体香洁净 所生常端正 德行自然明 不欺口气香 言语常聪明 谈论不謇吃 所说众奉行 酒肉不过口 无有误乱意 若当所生处 天人常奉侍 若其寿终后 二十五神迎 五福自然来 光影甚炜烨
贰、舍戒
《多论》云:‘遇恶因缘,逼欲舍戒者,不必要从五众边舍,趣得一人即成。’如于舍戒后,再想受戒,亦不为难,《义钞》云:‘若自染心,将欲犯戒,宁可舍戒已为之,后还忏悔,重受,亦得。’
舍五戒文:
大德一心念!我先受得五戒为优婆塞,今对大德舍却,作在家白衣。(一说) (《大正藏》五三·九四四中)
参、受戒后如何进修
一、既受五戒,当尽形寿,尊重珍敬,守持不犯。(如爱一子,如草系比丘。)
二、进学菩萨戒,能持则受。
三、月六斋日茹素持斋(受八关斋戒)加功修持。
四、修十善业,作诸功德。
五、深信,切愿,持佛名号。(即是进修定慧,而以净土为归。)
六、奉事三宝,亲近知识,度化众生,护持佛法。(礼佛、念佛、阅经、习教、敬僧、护僧,等等皆为奉事三宝。)
肆、忏悔
于戒中若有违犯,即须向人说悔其罪,以净戒根,恢复清净戒体。
说罪文:
先礼敬佛菩萨三拜,然后找一位忏悔主(法师或同受五戒者)顶礼一拜长跪合掌作如是说。
犯者:大德一心念,我优婆塞(夷)○○,有故○○,犯(中)下品可悔恶作罪,及此方便恶作罪,此所犯罪,我今于大德前,从清净来,并皆发露,不作覆藏,由发露已,便得安乐。(三说)
忏悔主:汝见罪否?
犯者:我见罪。
忏悔主:将来诸戒能善护否?
犯者:能护。
忏悔主:善。
犯者:尔。
◎阅毕此书后,请参阅《五戒相经笺要集注》、《五戒表解》等书。 [此帖子已被 释悲华 在 2004-12-20 16:51:44 编辑过] |
麦穗 发表于 2005/4/7 18:2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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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礼十方常驻三宝!感谢师父慈悲教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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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是佛 发表于 2006/2/18 19:5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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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五戒名义(什么是五戒?) 好好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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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论坛小贴士]:
| 返回首页 |一、悲华楞严禅师者,内名体澄,外号光觉,中国佛教法眼宗第十一代传人,得法于福建龙岩中华山性海寺已故老方丈寂照慧瑛禅师。禅师还兼具临济宗、曹洞宗法嗣和南传四念处内观禅及藏传大圆满传承。禅师由净入禅,又由禅入净,由净又入密,直至禅净密三者融会合一。 二、有关法眼宗知识简介: 1、法眼宗为中国佛教禅宗五家之一,是最后出现的禅宗集大成宗派,乃五代文益禅师所创,源出南宗青原一脉。文益圆寂后,南唐中主李璟谥为"法眼大禅师"。后世因称此宗为"法眼宗"。宋初极盛,宋中叶后衰微,传到三祖永明延寿禅师时远播海外,时人视永明为弥勒下生,永明后法眼不重法嗣,到近代禅门泰斗虚云老和尚才重续法灯,虚云老和尚自续为法眼宗第八世,悲华光觉体澄禅师则续为第十一世。 2、“法眼四机”为禅宗中之法眼宗指导学人所用之四种机法。(一)箭锋相拄,谓师家之接化,针对学人上中下等各种机根而弯弓投矢,机锋相当,接化与领受之双方,紧密相契,无有间隙。(二)泯绝有无,谓令学人超越有与无二元对立之分别见解,而不令执着于父母未生以前之自己。(三)就身拈出,谓佛性真如原本即显现于世间各种千差万别之现象界中,师家遂藉此种具显于人人眼前之现成佛性,信手拈来,一一皆可随缘点化。(四)随流得妙,谓师家依学人根器,灵巧运用接化之机法,而令学人体得佛性之殊妙。 3、法眼宗的宗风,简明处似云门,隐密处类曹洞,其接化之语句似颇平凡,而句下自藏机锋,有当机觌面而能使学人转凡入圣者。《五家参详要路门》说:‘法眼宗先利济。’直论箭锋相拄,是其家风。一句下便见,当阳便透。随对方人之机宜,接得自在,故说为‘先利济。’《人天眼目》卷四曰:‘法眼宗者,箭锋相拄,句意合机;始则行行如也,终则激发。渐服人心,消除情解,调机顺物,斥滞磨昏。’此亦先利济的意思。《归心录》说:‘法眼宗风,对病施药,相身裁缝,随其器量,扫除情解。’又《五家宗旨纂要》说:‘法眼宗家风,则闻声悟道,见色明心。句里藏锋,言中有响。三界唯心为宗,拂子明之。’。 三、悲华楞严体澄光觉禅师云:总之,法眼宗的宗风灵活、顺机、直接了当又细密无间。它是禅宗最后出现的派别,他融合了前面的各宗派所长而带融通性,并对当时代宗门极具批判性,对今世亦不过时,被誉为是佛门“僧值”、“纠察”。1943年虚公正式接续法眼宗,将法传于祈请传宗的本湛青持师祖,1946年师祖圆寂,为续法眼师祖又将法代传于寂照慧瑛恩师。1991年吾值遇寂照慧瑛恩师,恩师复又传法予我,5年后恩师圆寂(1996)。恩师也是虚公的戒子,在师祖圆寂时虚公又亲自代传法卷给恩师。恩师又于91年时将法眼之法传于吾,吾之法眼派号:体澄光觉,是为记。(文/释悲华) ![]() 信息备案号: 闽ICP备16026213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