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主页 | 宗派法门 | 法脉传承 | 法雨甘露 | 道场巡礼 | 往事如风 | 太虚法藏 | 下载中心 | 影视厅 | 图吧 | 博客 | 论坛 | 视频教室 |
我的忏悔(二) | |
发起人:释悲华 回复数:19 浏览数:6861 最后更新:2008/10/27 10:22:00 by 慧清 |
选择查看 |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帖子排序: |
释悲华 发表于 2004/10/11 11:11:00
|
我的忏悔(二) 随着传法的深入,必须明白一些道理。一直以来强调信心的重要性,这个其实已经是密宗的法义。既然说了这个真实的话,说了最真实的法,那么谁也不愿意自己是个没有信心的人,因此都要求上师传更深的法,都希望能成为上师的“护法”。但是,信心是不能勉强的,不能强提信心。相应的法需要相应的信心来守护,那么什么是真实的圆满的信心呢?这个非常地难。很多教言对此都做了阐述。经上说:“看见上师行杀盗淫妄也不生不清净想”,这个是比较圆满的信心,可是有谁能做到?为了上师连生命都可以舍弃,这个谁有这个信心?因此,不能强求信心,上师也不要求每个人都要有这样的信心才能成为上师的弟子。但是,如果要深入依止上师,要求更深的法,那就必须要有信心,要遵守上师的诫命。诫命是不说道友过,不管有没有过,说道友过就是说上师过,说上师过就是说道友过。如果信心不够,要传需要相应信心才能传的法,上师要下地狱,违背诫命的弟子同样要下地狱。传越大的法越要有相应戒律的要求,到最后极致,就如同密乘要求的那样信心戒是根本的誓言,如同出离心是小乘戒的根本,菩提心是大乘戒律的根本一样。密乘戒的核心就是不违背上师的诫命,对上师有绝对的信心。因此,这个是个规律,深入信心的、深入法要的弟子必须明白这个。没有能让每个人知道这个,是上师的过失。我没有做到每个人都清楚明白这个,没有办法让每个弟子都不造罪业,因此,祈祷忏悔,衷心希望:如果你强提你的信心,如果你要求必须足够信心才能听闻的法,如果你去行持真实信心才能行持的法,那么要赶快停止!要把修行和求法建立在逐渐提升的信心和恭敬心上。不要以疑毒和轻慢的心来求法。 如果你曾经受了密宗的灌顶誓言或者听受了甚深法要,就一定要注意遵守上师的诫命,也就是要遵守密乘的戒律,不然就有极大的罪业。上师对信心不够者不会传需要相应信心保障的法,希望深入信心和法的弟子必须遵守上师的诫命,如同遵守密乘的十四根本戒及其他支分誓言一样。所以,如果你深入了,上师传给了你密法(不管它以什么面目出现),那么事实上已经成为金刚上师,不管这个上师具不具德,你如果违背誓言都要承受极重的果报。这个是诸多大德成就者们,也是传承根本上师的共许。当然,就算不是密乘要求,违背传法上师的诫命同样有沉重的果报,但是严重的程度有差别,何以故,对境起心有点差别而已。但是对于苦难来说,无间地狱和金刚地狱的痛苦,几乎没有什么差别,都是不堪忍受的。 没有让人人清楚地明白这个是上师的过失,因此在此忏悔,希望引起高度的重视。我们传法的方式必然带来这样的结果,这个别无选择。最后要说的是:不管是谁,只要还有信心在,还有因缘在无论是怎样的人上师都不会主动舍弃他,不然就违背慈悲平等的本怀。但是违背诫命的弟子不能传更深的法,不允许其有过错而不制止,这个也是不容改变的事实。只要是上师的弟子,互相就必须接纳宽容,但是对上师生邪见,没有信心,违背上师诫命,破坏誓言的弟子应该拒绝他。什么是最后的问题?信心和不违背上师的诫命,这个是最高的戒律。但是,上师没有要求每个弟子都到达这样的程度,因此也不要强提信心,也不要去行持只有相应信心才能行持的法。这样就会免除诸多的过患。依教奉行,遵守清净的戒律,增上信心,这样上师的身体就会健康,寿命也会更长久些。上师不会因为一个众生对上师心生欲念而减寿,也不会因为一个有信心的弟子曾经有多大的罪业而身体不健康,不会的。但是退失信心,闻法不受,甚至毁谤轻慢都会导致这样的结局。 这一点应该非常清楚地了解。因为,说得还不够,还没有让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个,所以,在此忏悔! |
释悲华 发表于 2004/10/11 12:39:00
|
不能偏离了重心。无信不能行持信法,无智不能解智行。说这个本身没有违背经意,更不意味着必须如此不可。在末法时代更是遮止此说。到现在为止,还没有一个人上师用这样的方法来度化于他,因为还没有一个人的信心和因缘到了这样的程度。如果勉强去接受不能接受的法,没有什么利益。 重心在于如果你有信心才能受法,受法必须遵守诫命。如果能如此则一切都是吉祥,人生不会虚度。违背小乘戒也应当不违背大乘戒,违背了大乘戒也应当不违背密乘戒,如果这个也违背,那就无药可救必受沉重果报无疑。这其中还有其他密意于此不能广说。而其实三乘戒并没有相违背,并且小乘戒是最为庄严。更更重要的是,戒是衡量自己不是衡量他人。深法配深戒,浅法配浅戒,所以佛戒都是自愿受持,没有勉强而受的,勉强而受也根本得不到戒体。 不要偏离了中心。 |
等观 发表于 2004/10/11 16:29:00
|
顶礼上师!!! 弟子到了要盘点的时候了,曾听上师说过“信根”,是初始对上师三宝的信心吗? 那就查查信根,再看看这信心树发芽了没,长了到哪儿了,是有根有据的踏踏实实长了,还是做梦长了。 顶礼上师!!! 思路如法否请上师指教。 |
觉梦 发表于 2004/10/11 22:41:00
|
痴人做梦,花开满园何者香? 退避三舍,浮云游子两无别。 |
白云苍狗 发表于 2004/10/12 8:14:00
|
随喜!赞叹楼上同修悲心。 未学愚见,信心退失的原因是否在于因果、无常不能时常挂在心上,而未能常以正念参师。如能常观人生无常,因果不虚,昼夜常思十善,心益净,根益净,则常见师之功德,常见众生之善而无不善者。如此信心可不退吗? 口业如山,不如理不如法处,师前佛前忏悔! 顶礼三拜! |
觉梦 发表于 2004/10/12 10:16:00
|
南无至尊上师弥勒尊佛! |
智海 发表于 2004/10/15 9:03:00
|
顶礼上师: 弟子一定严格遵守上师的诫命,守护对上师的信心,日日增上,不观同修道友过,以一颗善良的心对待每一个人。 [此帖子已被 智海 在 2004-10-27 9:20:06 编辑过] |
柳絮 发表于 2004/10/15 11:17:00
|
顶礼上师!顶礼上师!顶礼上师! “信师可求,信佛能救,信法可依,信僧能度” 顶礼上师三宝! “修行不过二事,一忏悔业障,一积累资粮” “各个因果各人担,个人生死个人了” “有多大的心做多大的事” 上师的“诫命是不说道友过,不管有没有过,说道友过就是说上师过,说上师过就是说道友过。”原因简单——违之造业。 “静坐但思已之过,闲谈莫论他人非” ———柳絮自警 南无弥勒尊佛!南无弥勒尊佛!南无弥勒尊佛!
|
弥原 发表于 2004/10/22 21:06:00
|
顶礼上师!弟子至诚忏悔. |
慧清 发表于 2008/10/27 10:22:00
|
南无金刚上师! 南无大慈大悲上师! 看了上师的忏悔文,弟子好生惭愧! 感恩上师对众生的眷顾!弟子做的如此之差却没有生这样的忏悔心,真是汗颜和罪过! 弟子定当精进学佛修行,祈祷上师加持弟子业障消除,善心增长! |
[论坛小贴士]:
| 返回首页 | ※※※迈向解脱!※※一、悲华楞严禅师者,内名体澄,外号光觉,中国佛教法眼宗第十一代传人,得法于福建龙岩中华山性海寺已故老方丈寂照慧瑛禅师。禅师还兼具临济宗、曹洞宗法嗣和南传四念处内观禅及藏传大圆满传承。禅师由净入禅,又由禅入净,由净又入密,直至禅净密三者融会合一。 二、有关法眼宗知识简介: 1、法眼宗为中国佛教禅宗五家之一,是最后出现的禅宗集大成宗派,乃五代文益禅师所创,源出南宗青原一脉。文益圆寂后,南唐中主李璟谥为"法眼大禅师"。后世因称此宗为"法眼宗"。宋初极盛,宋中叶后衰微,传到三祖永明延寿禅师时远播海外,时人视永明为弥勒下生,永明后法眼不重法嗣,到近代禅门泰斗虚云老和尚才重续法灯,虚云老和尚自续为法眼宗第八世,悲华光觉体澄禅师则续为第十一世。 2、“法眼四机”为禅宗中之法眼宗指导学人所用之四种机法。(一)箭锋相拄,谓师家之接化,针对学人上中下等各种机根而弯弓投矢,机锋相当,接化与领受之双方,紧密相契,无有间隙。(二)泯绝有无,谓令学人超越有与无二元对立之分别见解,而不令执着于父母未生以前之自己。(三)就身拈出,谓佛性真如原本即显现于世间各种千差万别之现象界中,师家遂藉此种具显于人人眼前之现成佛性,信手拈来,一一皆可随缘点化。(四)随流得妙,谓师家依学人根器,灵巧运用接化之机法,而令学人体得佛性之殊妙。 3、法眼宗的宗风,简明处似云门,隐密处类曹洞,其接化之语句似颇平凡,而句下自藏机锋,有当机觌面而能使学人转凡入圣者。《五家参详要路门》说:‘法眼宗先利济。’直论箭锋相拄,是其家风。一句下便见,当阳便透。随对方人之机宜,接得自在,故说为‘先利济。’《人天眼目》卷四曰:‘法眼宗者,箭锋相拄,句意合机;始则行行如也,终则激发。渐服人心,消除情解,调机顺物,斥滞磨昏。’此亦先利济的意思。《归心录》说:‘法眼宗风,对病施药,相身裁缝,随其器量,扫除情解。’又《五家宗旨纂要》说:‘法眼宗家风,则闻声悟道,见色明心。句里藏锋,言中有响。三界唯心为宗,拂子明之。’。 三、悲华楞严体澄光觉禅师云:总之,法眼宗的宗风灵活、顺机、直接了当又细密无间。它是禅宗最后出现的派别,他融合了前面的各宗派所长而带融通性,并对当时代宗门极具批判性,对今世亦不过时,被誉为是佛门“僧值”、“纠察”。1943年虚公正式接续法眼宗,将法传于祈请传宗的本湛青持师祖,1946年师祖圆寂,为续法眼师祖又将法代传于寂照慧瑛恩师。1991年吾值遇寂照慧瑛恩师,恩师复又传法予我,5年后恩师圆寂(1996)。恩师也是虚公的戒子,在师祖圆寂时虚公又亲自代传法卷给恩师。恩师又于91年时将法眼之法传于吾,吾之法眼派号:体澄光觉,是为记。(文/释悲华) 信息备案号: 闽ICP备16026213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