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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佛教法雨甘露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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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人:释楞严 回复数:0 浏览数:2508 最后更新:2009/10/26 16:43:00 by 释楞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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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楞严 发表于 2009/10/26 17:0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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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佛教法雨甘露集 人生佛教法雨甘露集 (内部资料)中国云林寺·悲华精舍印制 佛教人乘正法论(太虚大师)──五年在普陀关中著──
一 总论 二 信仰皈依三宝 三 三皈 四 五戒善法 五 在家六众信徒 六 不残杀而仁爱 七 不偷盗而义利 八 不邪淫而礼节 九 不欺诳而诚信 十 不服乱性情品而调善心身 十一 五戒之类别 十二 增上五戒 十三 持戒之因果 十四 传授受持之方法 十五 断疑生信 一、总论 佛教有五乘法:曰人乘、曰天乘、曰声闻乘、曰缘觉乘、曰如来乘。前二世间,后三出世,唯如来乘完全此五。今论所取,但在人乘,此人乘法其本源出于如来乘,故曰佛教人乘正法。然此非以穷幽体玄,造微证真者也,乃以现今人伦之习惯风俗性情为质地,以佛教人乘正法为准绳,使咸纳乎人道之正轨耳。盖人伦者唯习俗性以为诚谛,离习俗性别无人伦(伦即人类、人群、人道,涵有纶贯思理之义,所以异乎鸟类兽群之乱无道法也),故不务高远,而唯求犁然有所当于群萌之心行也。若夫明心见性,发真归元,洞万化之玄妙,备众德而净妙,则尘垢粊糠陶铸尧舜,在乎有志者自为之耳,非所以论于萌俗也。 人伦之道德理法,是人类群合之所缘生,非是人类为道德理法乃生也。盖自然界生死流转,既暂尔得生为人矣,因爱有生,綦爱生存,外患强烈,生存为艰,谋相保以生存,乃缘起乎社会。既生存矣,更谋蕃昌,浸假而习识人类生存蕃昌所必要之术,布为文教,化合民心,是为人伦道德理法。沿习成俗,积化成性,然此人伦道德理法,亦曰人伦理性。必如是,人类乃生存蕃昌文美安乐,不如是则人类必致争夺残杀险乱困苦,驯至群功涣散、伦业消灭。然人心莫不恶劫夺残杀险乱困苦,莫不爱永保其生存蕃昌文美安乐,然此人伦道德理法,又积聚成人类之良心,为人类生命情性上所必要之大条理而不可须臾离之矣。若近世之伦业群功,虽谓由此道德理法所生可也。然人心犹未能全合此人伦道德也,设能完全契合乎此,则人伦之昌盛和乐必不止是,吾可断言。 至人道之慈善行业,由一部分人类于生活力上所缺憾而见功者也。人类受范于自然之生界,若猝然遇水旱风火兵燹等灾,于生活上顿生缺憾,理有固然,势所必至,故须慈善行业以营救之。若夫因荒学惰工、欺盗淫杀致失其生活力者,虽曰孽由自作,无事妪煦,然欲广其慈心令充生不已者,亦当一视同仁以慈济之。 要之、人伦之道理及慈行,不外安守分域,相为利益,此伦理上之最大公例也。今论亦阐明此人伦道理,推行乎人伦之慈行,因国习以求功,随民俗而施教焉耳。其趣道真证无生者,全超越自然生化界,且不见有生之可爱,况相谋以保蕃昌文美乎?故今当釐定宗界曰:出安分相利外,虽有胜业,即为余事;出人乘戒善外,虽有胜谛,即务高远;出国法民情外,虽有胜说,即妨伦俗,今论概无取焉。其非胜业、胜谛、胜说者,无论已。二、信仰皈依三宝 依佛典有三种三宝:一曰性体三宝,二曰圣贤三宝,三曰住持三宝。三宝者,“佛宝”、“佛法宝”、“佛法僧宝”是也。何为住持三宝?依像而见之佛,塔寺是也;依书而传之法,经藏是也;依律而住之僧,丛林是也。而此住持三宝,又依僧宝而住。僧宝清高,佛法兴盛;僧宝污卑,佛法衰替:是故独以僧为住持──住即居住不迁之义,持即任持不失之义。僧有僧相、僧德:辞亲投师,受戒持律,三聚无犯,六和无诤,此僧相焉;修证禅定,学通经教,此僧德焉。然具僧相尤为住持三宝之要。 (具僧相者,即具律仪。此犹儒家礼乐未尝不美,以无住持部众,故祗空言而无实事。盖礼乐依群众而存,离群索居则无礼乐可言,国家礼制因势变迁,时异俗殊则难固守,唯集自由信行部众,始可新故相传住持佛教。有此住持部众,故律仪相不致隐没。传戒讲经,坐禅设斋,皆与礼制乐器相应。今者僧众浸不清净,唯仗二三丛林守之,须整理焉)。具僧相者,以律居异,又分二众,即“比丘”、“比丘尼”是也。比丘尼众亦但附属,实则在乎比丘而已。苾刍(即比丘也)所宗,多分出世三乘之道,今不述之,但知僧众所以为佛教住持三宝之一者足矣。 信仰者,信仰三宝也。性体三宝,修定慧者可自心证知而世不得见知闻知也。圣贤的宝,世可闻知而不得见知也。可见知者,良为住持三宝,住持三宝又依僧为住持。故在家男女信佛信法矣,尤须礼一所信仰之比丘为皈依师,而后信仰仪式始完全也。盖佛教非同天神教,可不必见知证知而向渺茫漠无之虚空著其信仰者也。信仰佛教仪式维何?由所礼皈依师,于塔寺中佛像或佛经前,陈香光之供,作钟梵之乐,为说三皈或一戒乃至五戒,一也。赠与佛像或佛经或缦衣或念珠,二也。为立一皈依三宝之法名,三也。教令每晨行三皈礼或念佛名,四也。如是信仰,于诸信仰最为清净,最为简便! 皈依者,皈依三宝也。皈依三宝者,信佛教之普通礼仪也。无论在家出家皆须行之,无此非信佛之徒也。犹之五戒为人伦之通常道德,无论何国何教莫不崇之,无此非人伦之类也。故信仰皈依佛教者,必兼三皈五戒。三、三皈 云何三皈?有誓,有愿。其皈依师当教之称诵曰:‘自皈依佛,誓我生生,永不皈依天神鬼物!自皈依法,誓我生生,永不皈依外道邪教!自皈依僧,誓我生生,永不皈依损友恶党!自皈依佛,当愿众生,体解大觉,发无上心!自皈依法,当愿众生,深入经藏,智慧如海!自皈依僧,当愿众生,统理大众,一切无碍’! 反本还源曰皈,知止心定曰依。此中前三皈为发誓,后三皈为愿;誓以自轨乎正,愿以推善及人。三皈义理可浅可深,其皈依师当随解说,浅则妇孺与知,深则圣贤莫穷。更教每晨行三皈法:盥漱事毕,随所居处(或家中、或行旅、无处不可)张供佛像,或陈佛经,手爇净香,身披缦衣,诵此二种三皈依词,每一皈依即礼一拜。共六拜毕,乃作他事,所费时间日仅五分钟耳,于诸人事都无妨碍。四、五戒善法 云何五戒?今当先列其名:一、不残杀而仁爱,二、不偷盗而义利,三、不邪淫而礼节,四、不欺妄而诚信,五、不服乱性情品而调善身心。此之五戒,上截即是伦理原则,下截则同儒家五常;上截在止所不当为,下截在作所必当为;能止所不当为则所作者自合于必当为,专作所必当为则自能远离于所不当为。止所不当为者曰戒,所作必当为者曰善,今因省称,故但曰戒,具足应云五戒善法。勿惰必勤,勿怯必勇,则为通策五戒之要行,然不得同于五戒善法者,以勤勇未必善,惰怯未必恶也。果敢而力作所不当为事亦勤勇也,此则不如惰怯,犹足捐减恶行;唯惰怯于应止之事而不能止,不勤勇于当作之务而不能作,斯为恶耳。然勤勇于当作之务,亦不可偏重其一 端,宋墨之自苦为极,斯(斯多噶)、耶(耶稣)之冒难相尚,其为仁义也过勤勇,盖于礼节及调善身心者偏废也;若孔子庶乎中正耳!五、在家六众信徒 云何于在家信仰徒众中又分六众?即依所受五戒完全、不完全别之也。凡皈依师为说戒时,当先告以五戒名义及此六众差别之界,虽赞其胜勿贬其劣,令彼自择,勿稍勉强,方可广摄群机令无遗类。 甲众:但受不偷盗而义利一戒。盖四性戒佛虽俱重,唯此偷盗国所必禁,犯偷盗罪即犯刑律。故此一戒国民必守,以裨国治莫大乎此,以广摄机亦此为最;否则娼优屠猎之类,无由信奉佛教故也。或复随彼受者所喜,于五戒中自择一戒受持,亦准甲众。 乙众:较甲众加受不邪淫而礼节一戒,端正风化,增进民德,此为其最。除娼优类皆得受之,摄机亦宽。复随彼受者所喜,于五戒中自择二戒受持遵守,亦准乙众。 丙众:较乙众加受不欺妄而诚信一戒,诚信既为人人必要之德,则自人人所易行也。于五戒中受者自择三戒持守,亦准丙众。 丁众:较丙众又加不残杀而仁爱一戒,若论道德此戒最重,然在国群行之稍难,是故次于第四。于五戒中受者自择四戒持守,亦准丁众。能完全受持乎四戒,已足为极良善之国民矣。 戊众:受具足五戒。今当略说五戒义相,前之四众所受一、二、三、四之戒,其一一戒所有义相亦皆准此(己众见后第十二分)。六、不残杀而仁爱 云何不残杀而仁爱?残谓伤有情类──有情类者即动物──身体,杀谓断有情类生命。虽在杀器亦不得执,虽在恶虫亦但防除,非徒不残杀人类也。此则当兵、执刑、屠畜、煮蚕皆在遮止之例,稍难通于国法民习,故今当依方便:凡由国法所起残杀,若战敌国及刑莠民,为避瘟疫灭诸毒虫,此虽以杀止杀之事,可权轻重偏开许之,则于国民义务无妨碍矣。且应了知为国却敌,即是爱利全国人民,而对敌人亦复泛仁,第令退降非必残杀,故仁义之师本在维持和平也。屠猎等业则可改*,不能改*则可但受甲、乙、丙三种戒,故在此戒定遮止之。略举戒相如左: 非依国法,勿执用杀人器,勿伤残人身体,勿杀害人生命。 非卫身命,勿执持兵器,勿伤害诸禽兽鱼虫类生命。 勿于禽兽等亲杀、使杀而食其肉。 勿食见杀、闻杀之畜生等肉。 勿业渔猎。 勿业牧畜。 勿业煮蚕缫茧。 勿屠剥烹烧鸟兽鳖等类。 愿令福乐而无灾苦之谓爱,推爱于众之谓仁。但欲谋己福乐而除己灾苦,不恤丧人福乐而致人灾苦,此虽爱己而不爱人,不得谓之仁爱。仁爱者,爱人如爱己,人未有不愿己之得福乐而免灾苦者也;爱人如爱己则亦愿人之得福乐而免灾苦,斯不为残杀矣;亦唯不残杀而后乃真能仁爱也。盖人心无辔,不善则恶,必断绝净尽于残杀之业者,仁爱之量乃全;必纯粹充满于仁爱之行者,残杀之根乃拔。试随国俗之习惯,略分仁爱之事相: 当慈爱儿女。 当恩爱父母。 当敬爱师长。 当保爱幼弱(幼弱者不能自全乐而自脱灾苦,则当保护之)。 当和爱友朋(兄弟当在师长幼弱友朋之间)。 当专爱夫妻(是男女间爱情专之夫妻,非以不爱父母师长等专爱)。 当亲爱国民(本国人皆属之)。 当尊爱国家(代表国家之官吏议员军人皆属之)。 当泛爱全世界一切人类。 当悯爱尽大地一切有情类(悯彼愚痴苦恼而不伤害之)。七、不偷盗而义利 云何不偷盗而义利?偷谓诈骗潜窃,盗谓强劫豪夺。举要言之,人伦间物,主权转移必依正义,不与而取、非分而取、无功而取皆偷盗耳。除直接之偷盗为国法所禁外,今当略陈不义利之事以戒之: 勿赌博。 勿闲荡。 勿消费遗产而不事生业。 勿丐求度日而不图立身。 能资生活而遂欲望之谓利,致利于宜之谓义;功食相准,受施相称,知利己须利人,即利人为利己,是之谓义利,人人行义利而后偷盗除矣。人之生活于人伦中,其交待者广矣,一日所饮食服御居寝者不知经几何人力而后得之!然则食于众者将何功以偿之?受于人者将何施以酬之?不可不思于直接(若农工等)间接(若商贾、官吏、军人、教师等)之生利事业谋任其一,任其一而致其劳矣,乃可与社会交为功而相为利,人己人人各得其宜。试随国俗之习惯,略举义利令差别: 当教育儿女。 当孝养父母。 当供奉师长。 当惠施幼弱。 当辅益友朋。 当分利亲属。 当交利国民。 当纳税守法以拥护国家之权利。八、不淫邪而礼节 云何不淫邪而礼节?淫指男女牉合之事,不正洁之牉合则为邪淫。略举戒相如左: 不非人淫:除依国法民俗所正式结合之夫妻外,不得行淫,乃至男与男、女与女及一切畜生等,均不得行淫。 不非器淫:除夫妻之男女根外,若自他身、若内外物,一切不得以行淫。 不非处淫:除夫妻之房室床第之外,于一切处不得行淫。 不非时淫:于一切不宜行淫时,不得行淫。 又淫者,过甚其事之谓,邪者旁越其行之谓。惟男女之欲情,最易过于旁越,礼节乃缘之生起焉。故曰:君子之道,造端夫妇。合理而行之谓礼,适当而止之谓节;合理则正而不邪,适当则乐而不淫矣。自夫妻以至于国群,皆有其礼节也。无论何事、无论何行,不明分理、不量性能,或以责己、或以律人,至于过甚旁越皆足为害,故概加以邪淫之名,而居己处群均不可须臾有畔于礼节也。此中条目,不遑一二举之,但能正乎男女之欲情者,斯已得礼节之本矣。九、不欺诳而诚信 云何不欺诳而诚信?欺者以术愚人,诳者以言诈人,诚者公私如一,信者言行若符;不欺诳始可以诚信,积诚信则可绝欺诳。人必待社会而生活,社会之力持于名契,名契之力生于诚信,不诚无物吾不得知,人不诚信则无社会,则断断乎可无疑矣。上至与国交盟,下至两人相约,行事欺妄,语言诳罔,决无屡行而不失败者也。致诚信者,毋自欺也,当以一切时、一切处不妄语为本。十、不服乱性情品而调善身心 云何不服乱性情品而调善身心?凡饮食之含激刺奋兴性者,皆足以习为嗜好,腐败身心并拂乱其性情血气,由之而肆行于盗邪等事。愚者畏果,智者慎因,故当俱遮止之。略举相如左: 勿食鸦片。 勿食各项烟草。 勿饮酒。 勿食各项奋兴性、毒性药品。 眠起、饮食、衣服、居处、劳动、休息、聚谈、研习,每日皆有一定常度,则身心自然调善矣。十一、五戒之类别 能完全守此者,谓受具足五戒,受持具足五戒,则必为人间之贤士君子矣(此在儒门为士希贤)。此之五戒,有性有遮:前四性是罪恶故戒,戒于人心之危者也;后一遮其罪恶故戒,戒于道心之微者也。何则?人伦中之善恶,皆以及乎人者为断,若欺诳、淫邪等其事必由交待而起,不行则已,行则必致有害于人,害人故即事是罪恶。若饮酒等其害但及于人身,在于他人固无妨害,然因饮酒则每致乱行误事,驯至于作残杀、偷盗、邪淫、欺诳等罪恶,故亦不可不遮止也。十二、增上五戒 己众:受增上五戒。云何增上五戒?依前具足五戒而更增广高尚之也。 一、毕竟不造一切残杀业,而慈护一切有情生命。较前应添条件,略举如下: 不执兵权刑权。 不充军警。 随所闻见常赎放生命。 随所闻见常和解殴斗。 劝同胞胜残去杀。 劝各国弭兵息战。 二、毕竟不造一切偷盗业,而力谋一切同胞利益。应添条件,略举如下: 不取非正义之财利。 不作损害人之营业。 奉事有道德之圣哲。 尊显有才智之贤士。 教育孤贫之儿女。 抚养老弱病废之无告者。 授乞丐等无业游民以正当工艺。 拯济天灾人祸之各地同胞。 三、毕竟不造一切淫邪业,而以礼节纲维民俗之风化。应添条件,略举如下: 不踰越公守之分理而行。 不违反国群之风俗而行。 常守非人、非器、非处、非时之邪淫戒。 常劝人守邪淫戒。 助他人得依民礼国法而正式结合。 助男女同沐文明道德之化,而各得和睦生养之乐。 四、毕竟不作一切欺诳语,而以诚信正直人伦之名守。应添条件,略举如下: 不于两处调唆是非。 不讥讪嘲笑及种种骂詈。 不作艳词绮文及浮夸无实之说。 合礼义而后言。 所言必可践履。 然诺不渝始终。 五、毕竟不服乱性情品,而修洁端治其身心。应添条件,略举如下: 不啖血肉。 不事华饰。 不食荤辛。 不观戏剧。 于乐境知足,不贪之无厌而自迫。 于苦境知离,不瞋之无已而自害。 于平等境善观察,不痴闇惛闷而自迷。 能受持此增上五戒,终身守之无失(此中若不服兵不食肉等,其理由甚长,当另出之),在人乘则优入圣域,而复为天乘之初阶(此在儒为希圣希天),后有必生于三十三天矣(此天横有三十三众,犹一地球而有五洲,非谓层叠而上有三十三天也,层层而上,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,共二十一天,此当离人最近之一天耳)!十三 、持戒之因果 佛教三世因果五趣轮回之说,其义深广,不遑敷陈。但凭眼前平陂往复必然之理,信之可也。此之五戒,即为人道正因,一戒不守,必堕三涂(即畜生等);人人一戒不守,则人道断绝矣。守一戒至三戒,虽得为人,未能完全人格;人人守一戒至三戒,人道可由之而保存。受持四戒,人格乃全;人人受持四戒,人道可由之而蕃昌。受持具足五戒,则为良士;人人受持具足五戒,人道可由之而进善。受持增上五戒,则生生于人类为大圣贤;人人受持增上五戒,则虽地球变成忉利天界可也。十四、传授受持之方法 此人乘法六众人等,其皈依师为受戒时,当极任自由选择之。既择受已,必严遵守,非有必不得已外缘,勿轻退舍。苦迫因缘必不能守,则当宣告退舍,不可覆藏而故犯之。或牵外缘,或因不知,于所持戒有误犯者,当于佛前发露忏悔──悔者悔改,除恶即善,改过即功,故能忏悔即无过恶。又或于每夜临睡时,内心省察,有过犯则日求减少,无过犯则自深庆幸,积久行之,其善德必昭昭然润乎身也。由甲众而进于乙众,如是次第进至戊众、己众,亦为进善之微。信仰者于此皈依师受乙众戒,异时亦可别礼一皈依师受丙众戒,余众仿此。虽有多师,所受殊分而不妨乱。然所受戒,唯仗善心自为监督以守持笃行耳,若受之而不身体力行之,甚至故犯而又掩藏之,徒为自欺,不如其已。十五、断疑生信 疑者曰:观五戒所陈者,预及男女之居室,口体之嗜欲,何其苛人私曲之深、侵人自由之甚耶?其非特立高行者所乐从乎!应之曰:自由之说,今少衰矣,然英国穆勒约翰者,生最崇自由之俗而又为最重自由之人者也,其著群己权界论曰:‘以小己而居国群之中,使所行之事利害无涉于他人,则不必谋于其群,而其权亦非国群所得与,忠告教诲、劝奖避绝,社会所得加于其身者尽此,过斯以往,皆为蔑理而侵其应享之自由权者也──此所谓行己自由之义也’。然则虽其人之利害无涉于他人,而他人固犹得忠告教诲劝奖避绝之也。今五戒所陈者,独第五戒非直接及于他人者耳;前之四戒,为其不当为,其害固及他人,为其所当为,其利亦及他人者也。律以穆勒之论,固他人得而干涉。今佛教之用为教义,则概唯晓喻劝导之而已,信受与否既悉听人心之自择:即择受矣,奉行与否又唯任人心之自持,而不藉锱铢强迫之干涉者也。即在佛教之住持僧,律仪之繁密亦甚矣。然其始之出家也,既唯自意之所乐;出家矣而不能清净乎律仪,在师长则劝告教诲之耳,在僧众则默摈而避绝之耳,亦不藉锱铢强迫之干涉者也。此真各主其身、合意为社之大自由义也!使特立高行之士而不崇自由则已,设崇自由,则佛教正特立高行之士所乐从耳!况此人乘正法,乃人道原始要终之常德,浅之则不唯可通于文明之俗,亦可通于僿野之伦;深之则不唯可通于开化之邦,亦可通于郅治之世:其关于生理群谊心术者广矣!知其名相而不穷其原委,持之固可冥受其益;能穷原竟委而明之,则持之当弥坚而行之当弥笃耳,何为其不可信从乎?故政与教殊势:政之所禁,行且直接有不容避之囹圄刀锯等刑加焉;政之所劝,行且直接有不容辞之爵位利禄等赏加焉;而教戒之所可否者,则自择自受、自持自行、自信自强、自欺自舍而已。然佛教人乘戒善,依其所可否者而行,政之所刑者未尝不自离,政之所赏者未尝不自合;违其所可否者而行,政之所刑者未尝不自合,政之所尝者未尝不自离;而效功之美善,固有国政之刑赏所不逮者也。故曰:齐之以刑,民免无耻;齐之以礼,民耻且格。然离之合之者,在人自致而已,握其权力者固在政不在教也。教之所施,始终不踰于忠告、善导、示诲、劝喻而已,此致教分涂异用 而相助为礼者也,盖唯明于政教之大分者乃知之耳。彼神教、名教之混合于政权者,非此所论。故自有史以来,立教无清净于释迦者矣! 疑者又曰:佛教人乘正法,洵美善矣!然人情不皆美善也,以至美至善之教义,律不皆美善之人情,又绝无权力可干预其间而为左右,专凭口说笔语而期其自择自好、自受自督、自趋自致,殆人情之所难能乎!应之曰:人情虽不必皆美善,而美善固人之情也。且人情未有不好其自所谓善者也,特偏狷之私蒙其明,而天演之虐困其生,或迫之而过激其行,或牵之而苟且其事,积习成惯,习惯成性,陷恶而犹自以为善;或者绳以人伦道德,乃谓彼其人好恶而不好善耳。若解其虐而撤揭其蒙,湔其习而援出其陷,其心纵未淳善,若夫识别善恶之能固有之矣,由之而好善矣,由之而择善固服矣,何为必不能哉?夫人伦道德者,人所别于禽兽之理性也。生而为人,既有合乎 此理性而行之可能也;况其从幼至长,周围所渐渍者皆人伦也,又安可谓其必无合乎理性而行之本能乎?有此本能而不现行,则隐显之殊耳。缘以感之,声以通之,由隐而显,固将沛然而莫之御。佛教人乘正法,即人伦道德也,本非夐绝恒蹊而为人情所必不可及之事。其在浅识之民,但能信受,虽行持之久而渐明其故,亦有益无损也,又奚难能之有?(见觉社丛书一期二期)构成佛教之要素太虚大师──二十五年一月在澄海佛教会讲── 佛教的要素是什么?第一就是佛:讲佛教,便要首先认识如何是佛。佛为梵音,具云“佛陀”,或“佛陀耶”,亦作“浮屠”,其义译即为“觉者”,就是对于宇宙人生有澈底觉悟的人。佛为觉者之觉,非通常浮泛的觉”,因这些觉,自以为觉,其实都是极肤浅的觉,甚至或是错觉;唯有佛的觉,乃是“澈底的觉”。较之中国圣人所称之圣的意义,更加慎重与深远,是无上正等正觉之觉。觉者与圣人相彷,所以中国的圣人亦有称为先觉者;唯圣人终究是世间的圣人,世间的觉者。不能和超世的圣中圣的觉者──佛相比拟。然此觉者在佛教中,亦通于阿罗汉、辟支佛、菩萨,唯罗汉、支佛只能称为正觉,不能称为正等正觉,因其觉量狭小未能普遍一切故;大乘菩萨虽亦称为正等正觉,自利利他,普于一切,然其有上有容,不能称为无上;唯有佛,才是无上无容正等正觉的觉者。 讲明佛所以称为觉者的意义,就真正知道:第一、佛与世间圣人不同,佛是出世的大圣;第二、还须知道佛与所谓“神道”亦不同。神和佛,在一般中国人的观念中,都是混在一起,不能辨别清楚,而知佛是觉者之后,则佛不同于天神地祇的意义,也自然会明白。知道佛是出世的大圣人,大觉者,不但‘天上天下,唯佛独尊’,而且是‘十方所有我尽见,一切无有如佛者’。若以世间神圣来比较,无异萤火之斗日月了。既知道佛非祸福于人的神鬼,进一步,还要知道佛亦非万能创造万物的主宰神,而是一个觉悟真理的人而已。 我们众生自无始以来,迷昧不觉,所以流转生死;若要了脱生死的苦痛;便非依无上正遍觉的佛的方法来修学不为功。如此信佛,把信心与佛打成一片,便再也不会改途易辙去信仰别的宗教和别的主义了。但是,这样信佛有什么益处呢?简单点说,就因我们众生未能真正觉悟宇宙人生的真理,迷而流转于生死;而佛既觉悟真理,不流浪于生死痛苦,同时又把怎样觉悟真理了脱生死的方法告诉人;我们才得依此方法而解脱,这便是信佛的大利益。佛不能利人,佛所以利人者即在于法,离了法便无所谓佛,所以构成佛教第二重要素,就是法。那么、我们既信了佛,就要信法,但要由信仰而去研究明解和修习,才算是真正的信法!所谓法,就是经、律、论三藏;其内蕴不外境、行、果;其方法不出戒、定、慧;其证悟的结果,不外菩提、涅盘。但是法的境界是很广的,太广了;而法为佛所说,佛又太高了;我们凡夫众生要躐等的学习,是办不到的,故须皈依已经对佛法有所证悟而历代传持佛法的僧,于是僧又成了构成佛教的第三重要素。僧、广义言之,可以分作三类:一、菩萨僧,自等觉以下的地、向、行、住、信的菩萨,都可名之为僧。二、圣贤僧,如声闻、缘觉等已发心修行,证到七贤位之修总相念、别相念、四加行以至四向、四果位都是圣贤僧。三、比丘僧,即是秉戒修持,能住持佛教的僧伽。佛法虽然高广,但由这三种真实的僧伽,便可从实践行事上把佛法引用表现出来,使人歌咏赞叹。所以、佛法如高山峻岭,而比丘僧、圣贤僧、菩萨僧,是一步一步攀上这高山峻岭的阶级,那末学佛者要想从凡夫地到佛果地,僧就成了必依的规范者。 整个的佛教,就是由这三种要素组合而成。所以学佛的人,便要在这上面有真正的认识,不论在家或出家,然后方是真正的佛徒;由这真正信佛的份子,由少数集合多数的份子,就产生出佛教会的团体了。所以,是真正的佛徒,应该从认识三宝起,然后由少数的份子集合多数的份子,成立坚实的教团,宣扬佛教文化!(竺摩记)(见海刊十七卷三期) 学佛之简明标准太虚大师───二十一年六月在汉口佛教正信会讲─── 近来中国的社会,时在变化中,往往以前所没有的忽然而有,有而旋灭;如电光石火之无常。汉口之佛教正信会,近虽亦在变化之中,然能以自力转移社会,屹然不被摇动,此为一切团体中所难得者。大众应护此希有难得之佛团,去宣扬佛教,使佛教教化力,时时继长增高,不负十余年之苦心建立。且使后来者得所依止,辗转使佛法普及一般社会,深入人心,咸趋光明之路,以表现佛法救世救人之功用。然于佛法,各人当有理解与行为之简明标准,庶可无所歧疑而自度度他。 修学佛法有二:一理解、二行为。以理解贯入行为之中,则能行解一致;以行为履践理解之实,则能行解相应。先言理解,即是“无我缘成”四字。平常的人,都以为有个自我,佛法则言实无自我可得,一有我相,即有人相等等,无我相即无人相,及种种众生差别之相,是谓“人无我”,亦即“生空”。更进明一切事物,及一一诸法;亦无各别独立之自体,是谓“法无我”,亦即“法空”。此二无我,皆从否定一面讲,若从肯定一面讲,则人及有情众生,以至于一切事物,实都由众缘所成,即四大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众缘所成的,所以都无实我。若有实我,则不待众缘,今既从众缘所成,则无实我,如眼识能见光,能见之识与所见之光,无非众缘交互相遍而成立,所以人及众生,诸法皆无自我。一人由法界一切诸法所成,一一人以至一一众生,一一诸法皆如此,则一一人皆摄一切,此即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。此无我缘成义,即佛法之法印,亦即佛法简明理解之标准,与此标准相应者,即为正知正见,违此即非佛法。 再言行为,应以十善六度为标准,此通于出世善法,从初发心,以至于等觉,无不依此修行,佛则于此十善六度已圆满,而利他亦仍在此。 十善,即离杀,盗,淫之身三恶业;妄言,绮语,两舌,恶口之口四恶业;贪,嗔,痴之意三恶业──十恶业──若离此十恶业,即是十善行。力行十善,必成善人,亦即为趋向菩提的根本。离去诸恶,减少一分恶业,即增一分法身功德。真能修持十善行者,须至二地菩萨(即离垢地),直至成佛乃能究竟。然由十善之增上行言之,即须行六度,乃得成定善无漏善。 六度,第一即是布施,能舍一切所有,而实行利他,对治悭贪;如能利他,即是自利。持戒,则能三业清净,戒律即一切言行作止之轨范。忍辱,则能息除一切嗔恼。精进,一方忏悔以前恶业,一方面努力为善,了解诸法。禅定,即对治散乱。由定中所得的明澈觉慧,即是般若。单行十善,名为散善;更修六度中第五禅定,乃得成定善;更进而与般若相应,则成为无漏善。从散善至无漏善,即是从凡夫至佛之进程,是为佛法简明之行为标准。 不明无我缘成义,则十恶六蔽不能离;能明无我缘成之义,才能圆成十善六度。凡学佛的人,都应以此标准自修,以此标准交友,以此标准择师,以此标准做人。不问他的咒术如何高,定功如何深,辩才如何大,学识如何广,合此行解标准的,可认为佛法中人,否则即非佛法中人。佛教正信会的正信众,切须于此认清,方不致自误误他。(李慧空慧毓合记)(见正信第一卷第八期)真佛教徒──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太虚大师──十三年七月在镇江佛学研究会讲── 谈佛法诸山长老参学在先,太虚何须立说?即诸大居士皆研究有素,亦不待太虚启言。况佛法甚深,非言语所能及!诸法实相唯佛与佛乃能知之,以实证说亦唯佛与佛乃能了之。且诸法实相,竖说横说,重在亲证;有所说者,皆为方便引导假立法门,如法华三车之喻,不过欲令众生自证实相之境,以斯方便达彼究竟而已,又何能说可说之有哉?惟不能已于言者,盖佛法难得真谛,毫厘有差。千里有别,故不免落于谬解,而于法门自身亦徒然增多障碍;兹提撮一二,尚希诸君展转化导勉归正路! 积古相传,大都言佛法清净无为之学,因而自恨为家务、国事、社会等等事务之牵扰,以至不能屏息身心进而学佛。故此辈人心虽向佛,以诸事障碍故反谢不敏。推此类人之心理,大概取于所谓“五蕴皆空”、“四大非有”之二语,执此二语以观佛教,于是办丛林、兴善举、及种种利济众生之事业皆不屑为,更以为学佛者所不当为。复有在家居士,受三皈五戒,世人即目之为佛教徒;彼等所谓佛教徒者,盖即清净无 为之代名词也。于是见学佛居士有依然为商、为军、为政治、为教育等事业者,遂群起而讥之,意若既学佛即不应作诸事业。实不知佛法与事业,有不即不离之关系,所谓“佛法世法,非一非异”,但唯学佛者行之,方能促归于善耳。 中国素研经世济国之道,教化人民几已为儒教之专职,而在儒者亦自以为舍我其谁。职是之故,以佛法为世外高尚之法,学佛者为高尚贞操之士、山林隐逸之流。间有功成告退,隐栖泉石以佛法为消遣;或有学理深造,研究内典以为清谈之资:如此之流,皆为少数研究佛法者,世人亦唯目此为真正之佛教徒。自此之外,兼有以因果祸福浅近之理晓导愚民者。良以因果一道,范围最广,故祈福避祸去苦求乐,亦足以挽回风化,于是以因果报应吉凶祸福之说,深印于中下人民之心,然于佛法真义,不啻云泥之判焉!例如中国寺院林立,老幼男女烧香拜佛者甚伙,考其真能了解佛法意义正信不谬者,则如凤毛麟角。其视庙中所有神像均与菩萨平等,而存一膜拜之观念,逢庙烧香见佛便拜而已:如是界限不明之盲从者,又乌得谓之为佛教徒乎?其所谓真正佛教徒者,亦唯推之高隐山林之僧伽,与夫居家不仕静修之清流而已。以如是之见解深印于一般人民之识田,故凡见谋济世之僧侣与各界宏化之居士,皆诽之为不正,以其兼世务而不依清净无为之旨故也。 佛教有五乘之法:天乘、人乘,是世间之佛法;声闻、缘觉、菩萨三乘,乃出世间之佛法:此五乘佛法,各具教理行果修证等事。如释迦应化之印度,其人民于衣食住资生之具皆极丰富,故于世间生活之经营异常淡泊,具有高尚思想,轻物质而重精神。居则山峰水涯阿练若处,观人间非圆满究竟,有生老病死等境界之逼迫,感肉体之痛苦不得自在,遂欲超出污秽之浊世而求清净安乐之世界,以从其精神之爽欲。释迦未出世之先,多如是之流,传播此等理论,影向人民之思想颇深。释迦牟尼初成道时,转根本法轮,圆顿直显,开示众生直入佛之知见,其能了悟直入者,唯少数夙具利根者。至于固执邪见迷信之流,依然等于盲聋不了,故次于鹿苑转依本起末法轮。法华云:‘昔于波罗奈,转四谛法轮’,即指此也。因此等凡夫,观人间苦,求生天乐,奉大梵等天而修禅定,盖欲超人世间而生色无色界等天也(如数论外道说人世界有三苦:一、肉体制压苦,二、天时寒暑逼迫苦,三、社会环境交恶苦:能脱此三苦者,即得精神上之妙乐。举其程度最高者曰无色界天,彼等以此即为无上涅盘,以为可以永脱诸苦矣)。故此类众生,虽欲离苦得乐,实则自我未除,苦还仍在乐从何生?以此,福尽仍堕,依然受苦,盖外著色无色等天之乐,内随贪欲之自我所转故也。佛因对封执成迷消极自利者,故方便说小乘法,其教义不过就外道之法升进一筹耳。又因外道虽生天界,依然轮回未出,犹居三界诸有之中,故佛喻以报尽还苦乐非究竟之说。又以因苦求乐,执有我故则有我所,因有我外之非我,非我者即障于我而我终不得其解脱。是以我佛大声极呼:三界无非一大苦聚,我为苦本,以有我故起贪、嗔、痴,造福业、非福业、不动业等,而受苦报、乐报、非苦乐报等,轮回流转无有尽时。欲求解脱,须先背尘合觉而证无我,不唯肉体非我,即精神亦非我,于是得通达众生根本之智慧,而贪、嗔、痴三毒之业得消殒,三界转回之诸苦得灭亡。是为声闻、缘觉之法,如是方能真正了脱分段生死之苦,以其除贪嗔痴之根本苦故。 以上所言,并非释迦出世之本怀(方便随缘之说法)。然则本怀何在耶?法华云:‘今佛转最妙无上大法轮’,方畅佛之本怀,使一切众生各各授记作佛,于因地中各发菩提心、修菩萨行,方是佛之出世唯一大因缘也。虽然、佛何以不惮烦,不享清净无为之乐而欲度众生成佛,此旨又安在耶?盖以如来佛眼见一切众生本来是佛,故佛成道时曰:奇哉!奇哉!大地众生原具如来德相,但以妄想执著不能证得。是以发大悲心,建大慈愿,欲皆令如佛得大神通,得大安乐。良以一切众生各具如来德性,但因迷谬颠倒,如穷子然,不识衣内有无价宝珠,妄自向外驰求,致为无明障蔽永不得解脱。佛乃苦口婆心,谆谆晓谕,使各各复其初心而得寂静之乐。是故一切众生苟根本无诸邪见,慧业深固一闻即了,便可立证此心本来是佛,岂非快事?然则众生云何弃此平坦大乘之道,而投羊肠小乘之途哉!噫!亦可悲矣! 中国虽代有高僧名士相继辈出,说法玄妙,理论深幽,然考其平昔修行,不外观轮回苦求脱生死而求自利,无非乘羊鹿等车而出火宅。若真正发菩萨心、乘大白牛车入生死海而度众生者,即求之古德亦犹希焉!类皆口说大乘圆顿之教,身行小乘偏权之行。呜呼!印度佛教大乘不扬,小乘炽盛;流传中国,虽渐有阐大乘教理者,而实行大乘之行者!一若晨光熹微之星斗了了可指也,余皆以小乘自利为天下范。以是沿习成风,一见学佛而兼行利济众生之事业者,便讥笑其为非真正之佛教徒,殊不知此 正是大乘即俗即真之妙行也! 西洋中古时代,崇奉天神教(基督),盛行一时。自科学发明,几难存在。其所谓科学者,不注意道德精神而唯发挥其个人之欲望,以科学利器为爪牙。此种形而下学术,不仅影响于西洋一偶,即中国受其熏染亦颇大。溯自科学昌明,世界之局面为之一变:举凡古代道德文化扫地净尽;著相尚识,纵我制物,只知肉体上受目前之愉快,而不顾精神上受将来之痛苦;置事物自然之道德于不讲,反制服之或摧残之。于是战争发生,杀机遍地,置大陆于扰攘之中,抛人民于水火之内,欧洲一战已足证之矣。然欲挽回此等苦痛之浩劫,舍佛法则无以归。惟希今之学佛者,勿复如昔之少数小乘人,专于清净无为消极自利,必须人人发其大心,誓行大乘,勇往直前入火宅而度众生,百折不回,庶可发扬大乘之精神,畅如来之本怀。惟其初步。尚须阐扬人乘挽救人道。盖近时社会堕落,道德沦亡,四境战争,弱肉强食,人格破产,野心如焚,较之禽兽差别几希!故必就人乘以正人道,建大乘佛教之基础。盖其他宗教,虽亦以人伦道德行化,但非由大悲心、菩提愿之所流出;故欲造究竟者,舍佛法大乘外而欲求其他,则犹求龟毛兔角也。然欲行斯大乘佛法,亦唯立志坚固,依佛功德而修持之,心心念念与十方三宝感应道交,以十方诸佛之所护念故不退不失,得大智慧,离诸恐怖,庶几无上菩提根本坚固,由此发无上悲愿。苟能如是,则其所行无非波罗密行,而成金刚坚固深心;并信善恶业缘果报,奉行五戒十善人伦道德,庶几成就。古德曰:人伦之至,是名圣人。其所谓圣人者,殆佛之初基欤!故其保全人伦道德出于诚意者,又孰非学佛之正行耶?若再与计有计空之外道小乘、及向人间乞怜不知怀内有宝珠之穷子相较,得毋高出恒河沙数不可说之倍乎! 虽然、诸天耽乐,修罗方嗔,饿鬼沈幽于恶趣,畜生终埋于昏迷,六道之中惟人道易修,而谋世界幸福其责亦唯人类所负。苟能展转劝化,令各各崇敬三宝,奉持五戒十善,检自身心,则刀兵匪祸从何而起?水灾旱灾更不致生。以因地中正,果不纡曲故也。夫然后进而十信、十住而证等觉,层层而上以至于佛,岂难事乎!是故出家者,应以三学持身,宏法济众,自化化他,不起灭定而起诸威仪,不动本际而作度生 事业。在家者,亦各就所宜,以佛法省策身心,三业清净,贪嗔不起,痴怨不生。以是、既无声色货利可贪,亦无五欲尘劳可恋,其欺骗恐诈之行、损他利己之举,更无由生。夫然后佛法之功德普及于大千,六道四生无不受其惠矣!虽然、吾为此言,宿习大乘者将欢喜赞叹,其耽于清净无为小乘外道之流,或以予言为忤也。惟希诸君展转流传,令封执成迷者尽皆悔悟,庶足为谋世界幸福者之一助,太虚尤所望焉!(芝峰、佛影合记)(见海刊五卷九期) (注一)原题“在镇江佛学会演讲”。演说集改题“佛法与世间法”,今改题。 (注二)海刊署名太虚;庐山学与演说集作庐佛慧记;今依佛教居士林林刊第七期改正。 学佛先从做人起──二十二年二月在思明县佛教会讲── 在佛典里有这样的两句话:‘人身难得,佛法难闻’。今天在座的诸君,已是一个人世间的人,又能来到这儿听讲佛法,因此,我今天特提出此“学佛先从做人起”来讲。我们还保存著这人的身体,但在世间的难疗的生死中,我们说不定会堕诸恶道,到那时、有谁来听你的一腔哀声?所以、做了人,倘若不学佛法,岂不是在人生道上空跑一趟吗?因此、不由的想到‘人身难得,佛法难闻’的意义,引起我讲此题的动机。 先从做人讲起如我们现在所得的人身,有什么善因,有什么胜缘而来的呢?既得了人身,生活在这无边的人海里,要怎样的资养它、维持它才能够很安善的过这一生呢?更进一步讲,要怎样使其了知人生的真意义而且得到人生最高的真价值,才不辜负这人身呢?──这问题,一到深处,便必须学佛才有解决的希望,否则生死难关冲不破,弄到“船沉人尽”,沉到生死海里,毕竟失了人身难得的真意义和价值了。 我们毕竟是人世间的人,我们不是披毛戴角的动物,因为我们有人的身体。然而,我们的人身,究竟从何而来呢?我们的回答是:(1)从自身过去世造作了能得人身果报的福业──因,再凭藉了现在世(2)父(3)母的遗体──缘。由此,可知道我们此身的来之不易。倘若没有过去世福业的因,和现在世父母的缘,我们做人基础的身体即无由成立。了知构成此身体的因和缘,所以我们要继续培修福业,而同时对于父母要孝顺恭敬奉养,这是人生应作的第一要事──培本报恩,也即是开辟未来世的升进之路! 我们从生身起以至老死,每天所需要的衣食住行之具,从何而来?你如果肚皮饿了,有食物来充饥;冷了,有衣服来遮体;风雨袭来,有房屋给你住;你如果往何处去,有道路给你走。这些资生的赠与,都是仗人类互助的能力──大众的力量而得到的。人世间林农工商的共同的能力,维持了你的生命,资养了你的生命;换句话说:你的生命完全倚靠社会大众的能力来维持、资养。所以你要去服务社会,替社会谋利益,凡是社会各种辛苦事业,你要耐劳的去做──这是第二报酬于社会的。 人生在世,要怎样才能安居乐业?固然、我们的生命由社会群众的力量来资养,但社会如何能使它安宁?我们常能得到礼乐的生活呢?这即是要有国家。有国家,则有政治、法律;对外有保护疆土之责的军队,使强暴之外患不能侵入,奸逆之内乱可以弭除,即天灾疫难,亦可设法防止。若无国家,不但外患无法抵御,国内人民的生命也没有保障,生活也没有安宁,要报父母、社会恩亦无从报起。所以,我们更要报答国家恩,大家要以爱国心为前提!在今日众敌围攻的中国,我们中国的国民,英勇的将士,慷慨的豪杰,应在众敌环攻之时,一致奋起建设光荣的国家吧! 不瞒你们说,如果前三种能够‘实践躬行’的做得到,也只是一个平庸的人,还没有了解人之所以为人的真意义,也没有得到不虚生而为人的最高价值;所以,这里要说明进德修道的第四点。德者,德行也。即以做人而言,因为过去世造作了德行的福业,才有现在世的人身。所以、我们在享受人世间福乐的时候,我们要能在人生道上更进一步。好像每次出门做生意,必须多赚得几分利息回去,决不要亏了本。我们做人亦然,要一生一生的上升,不要糊里糊涂的醉生梦死,要企图向上进步。因为要进德,所以我们要修道;要依据真正贯通万事万法的道理──佛法去修习,我们才能进德。倘若此生所修的福德,比较前世更进了一步,也就不‘枉在人间走一遭’!谈到进德修道,则对于现前的师长以及古昔的圣贤,都有恭敬亲近的需要。由是而观察到圣中之圣的佛,觉得唯有他能以究竟圆满的教法教授我们。我们不但要去礼拜,同时要依佛的教法去信、解、行、证。不然,难于超越生死苦海的厄难,人面兽心的样子也不易变化了! 所以、要进德修道,便须依佛而学,走上学佛的道路,因为佛是圣中之圣啊!怎么知道佛是圣中之圣呢?我们要知道:佛原是人类中的一人,不是另外的什么怪异,不过是我们最完全的模范──人天师而已。“佛”是梵语、此云觉者。为什么称他为觉者?难道我们没有觉吗?不错,我们也有觉,但不是常觉,不是普遍觉。例如:我们生死在人间,生不知从何而来,死不知向何处去;对于世事,也许只知其一不知其二;所以有许多错误颠倒,邪见丛生。佛呢,他是自觉、觉他、觉行圆满的究竟觉悟的大觉者!假若你要了解人生真义,免除人生道上的危险,应找这条道儿走,这就是要依佛的教法请明师指教去修行──归依三宝。依佛的法而行住坐卧不离,才有出离生死苦海之一日! 人生究竟是捉不住的!随著一叠叠的波浪而来去,不能自主,犹如航海,无一时不是过著波浪漂泊的生涯。在渺茫的生命道上,除非依佛的道理──经典去研究,进而实行,将自己的身心以佛理来范围它,才能稳登彼岸。要使我们的思想与佛的思想合一,要以五戒十善为根本。五戒是戒杀、盗、淫、妄、酒。十善是不杀、不盗、不淫(这是身三种)、不两舌、不恶口、不妄语、不绮语(这是口四种)、不贪、不嗔、不痴(这是意三种)。若能如此,再进而修习禅定,自然能对诸经典不要他人讲解,而能自己发明,而有真的智慧生起,渐渐证入佛的真理的境界。 以上,关于学佛的大意已讲完了。你要是能行前三种,只能说勉强算个人,不过空空泛泛地做人,没有了知人生真意义,没有得到人生真价值。若要了知人生真意义和得到人生真价值,要看你能行第四种到如何程度为标准。若能行此第四种,则人生永远是上进的。此第四种是修学戒定慧的途径,是佛法的精髓。──如今再回到‘人身难得,佛法难闻’的意义,在佛法上,这是启示人生的理智的方法──就是说:人为万物之灵,佛法唯人类才可以修学,由此可以见到人生真价值之所在。如今,我们是人身难得今已得,佛法难闻今已闻。这种机缘颇不易得;既来到这人世间,既入宝山,切莫空手而归!我们要誓愿成佛,不能获得做人的真价值!(灯霞记)(见海刊十四卷四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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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返回首页 |一、悲华楞严禅师者,内名体澄,外号光觉,中国佛教法眼宗第十一代传人,得法于福建龙岩中华山性海寺已故老方丈寂照慧瑛禅师。禅师还兼具临济宗、曹洞宗法嗣和南传四念处内观禅及藏传大圆满传承。禅师由净入禅,又由禅入净,由净又入密,直至禅净密三者融会合一。 二、有关法眼宗知识简介: 1、法眼宗为中国佛教禅宗五家之一,是最后出现的禅宗集大成宗派,乃五代文益禅师所创,源出南宗青原一脉。文益圆寂后,南唐中主李璟谥为"法眼大禅师"。后世因称此宗为"法眼宗"。宋初极盛,宋中叶后衰微,传到三祖永明延寿禅师时远播海外,时人视永明为弥勒下生,永明后法眼不重法嗣,到近代禅门泰斗虚云老和尚才重续法灯,虚云老和尚自续为法眼宗第八世,悲华光觉体澄禅师则续为第十一世。 2、“法眼四机”为禅宗中之法眼宗指导学人所用之四种机法。(一)箭锋相拄,谓师家之接化,针对学人上中下等各种机根而弯弓投矢,机锋相当,接化与领受之双方,紧密相契,无有间隙。(二)泯绝有无,谓令学人超越有与无二元对立之分别见解,而不令执着于父母未生以前之自己。(三)就身拈出,谓佛性真如原本即显现于世间各种千差万别之现象界中,师家遂藉此种具显于人人眼前之现成佛性,信手拈来,一一皆可随缘点化。(四)随流得妙,谓师家依学人根器,灵巧运用接化之机法,而令学人体得佛性之殊妙。 3、法眼宗的宗风,简明处似云门,隐密处类曹洞,其接化之语句似颇平凡,而句下自藏机锋,有当机觌面而能使学人转凡入圣者。《五家参详要路门》说:‘法眼宗先利济。’直论箭锋相拄,是其家风。一句下便见,当阳便透。随对方人之机宜,接得自在,故说为‘先利济。’《人天眼目》卷四曰:‘法眼宗者,箭锋相拄,句意合机;始则行行如也,终则激发。渐服人心,消除情解,调机顺物,斥滞磨昏。’此亦先利济的意思。《归心录》说:‘法眼宗风,对病施药,相身裁缝,随其器量,扫除情解。’又《五家宗旨纂要》说:‘法眼宗家风,则闻声悟道,见色明心。句里藏锋,言中有响。三界唯心为宗,拂子明之。’。 三、悲华楞严体澄光觉禅师云:总之,法眼宗的宗风灵活、顺机、直接了当又细密无间。它是禅宗最后出现的派别,他融合了前面的各宗派所长而带融通性,并对当时代宗门极具批判性,对今世亦不过时,被誉为是佛门“僧值”、“纠察”。1943年虚公正式接续法眼宗,将法传于祈请传宗的本湛青持师祖,1946年师祖圆寂,为续法眼师祖又将法代传于寂照慧瑛恩师。1991年吾值遇寂照慧瑛恩师,恩师复又传法予我,5年后恩师圆寂(1996)。恩师也是虚公的戒子,在师祖圆寂时虚公又亲自代传法卷给恩师。恩师又于91年时将法眼之法传于吾,吾之法眼派号:体澄光觉,是为记。(文/释悲华) ![]() 信息备案号: 闽ICP备16026213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