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主页 | 宗派法门 | 法脉传承 | 法雨甘露 | 道场巡礼 | 往事如风 | 太虚法藏 | 下载中心 | 影视厅 | 图吧 | 博客 | 论坛 | 视频教室 |
周五晚话题讨论方式的建议 | |
![]() |
发起人:静亮 回复数:2 浏览数:2633 最后更新:2009/6/9 22:29:00 by 道振 |
选择查看 |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帖子排序: |
静亮 发表于 2009/6/6 12:52:00
|
周五晚话题讨论方式的建议 各位师兄: 大家好!周五晚我有幸与各位师兄在UC房间共同参与了话题讨论学习,现结合本次学习的感受以及话题讨论学习的方式提出一点建议,如不成熟请各位师兄见谅! 周五晚是话题讨论的时间,但我发现我们并无可讨论的话题。因此,我提议,请每位师兄将自己想要与大家共同探讨的问题(数量不限)以跟帖的形式不定期的发表,其他同修可定期查看,并有针对性的准备材料,以备在每周五时将意见与大家分享。管理员也要定期查看,以便于在每周五前从中选取1、2个话题组织大家共同讨论,如在周五前选定话题可在网上提前通知大家准备材料,这样会使我们的话题讨论更加有序的进行! |
恒清 发表于 2009/6/7 9:14:00
|
![]() |
道振 发表于 2009/6/9 22:29:00
|
顶礼上师! 首先,随喜静亮同修的修行和护持。 其次,向上师忏悔——上周五晚静亮同修与弟子交流关于话题讨论有关事宜的时候,弟子建议静亮同修在论坛发帖,以便师兄们都能参与讨论,形成参学气氛。这两天总觉得有些不对劲,今天仔细看了论坛Uc版块关于话题讨论的帖子,不禁冷汗直冒——上师在论坛发的“禅与人生房间话题库汇集处”的帖子,作为弟子,我没有对照自己的依师学佛修行认真思考和跟帖,现在又想着自己怎么组织话题讨论,这真是严重的不相应——是对于上师三宝的轻慢——向上师忏悔!假想如我所想,或许话题讨论能组织得热热闹闹——但却偏离了上师三宝的指示,落入了就事论事的陷阱,那热闹又有何用? 做话题讨论的目的何在?是为了探讨我们大家觉得重要的问题吗?还是为了通过反思、交流,以便更快与上师三宝相应?我们自己感觉的问题重要还是与师相应重要?我想,依师学佛修行的人都应该深思吧。
|
[论坛小贴士]:
| 返回首页 |一、悲华楞严禅师者,内名体澄,外号光觉,中国佛教法眼宗第十一代传人,得法于福建龙岩中华山性海寺已故老方丈寂照慧瑛禅师。禅师还兼具临济宗、曹洞宗法嗣和南传四念处内观禅及藏传大圆满传承。禅师由净入禅,又由禅入净,由净又入密,直至禅净密三者融会合一。 二、有关法眼宗知识简介: 1、法眼宗为中国佛教禅宗五家之一,是最后出现的禅宗集大成宗派,乃五代文益禅师所创,源出南宗青原一脉。文益圆寂后,南唐中主李璟谥为"法眼大禅师"。后世因称此宗为"法眼宗"。宋初极盛,宋中叶后衰微,传到三祖永明延寿禅师时远播海外,时人视永明为弥勒下生,永明后法眼不重法嗣,到近代禅门泰斗虚云老和尚才重续法灯,虚云老和尚自续为法眼宗第八世,悲华光觉体澄禅师则续为第十一世。 2、“法眼四机”为禅宗中之法眼宗指导学人所用之四种机法。(一)箭锋相拄,谓师家之接化,针对学人上中下等各种机根而弯弓投矢,机锋相当,接化与领受之双方,紧密相契,无有间隙。(二)泯绝有无,谓令学人超越有与无二元对立之分别见解,而不令执着于父母未生以前之自己。(三)就身拈出,谓佛性真如原本即显现于世间各种千差万别之现象界中,师家遂藉此种具显于人人眼前之现成佛性,信手拈来,一一皆可随缘点化。(四)随流得妙,谓师家依学人根器,灵巧运用接化之机法,而令学人体得佛性之殊妙。 3、法眼宗的宗风,简明处似云门,隐密处类曹洞,其接化之语句似颇平凡,而句下自藏机锋,有当机觌面而能使学人转凡入圣者。《五家参详要路门》说:‘法眼宗先利济。’直论箭锋相拄,是其家风。一句下便见,当阳便透。随对方人之机宜,接得自在,故说为‘先利济。’《人天眼目》卷四曰:‘法眼宗者,箭锋相拄,句意合机;始则行行如也,终则激发。渐服人心,消除情解,调机顺物,斥滞磨昏。’此亦先利济的意思。《归心录》说:‘法眼宗风,对病施药,相身裁缝,随其器量,扫除情解。’又《五家宗旨纂要》说:‘法眼宗家风,则闻声悟道,见色明心。句里藏锋,言中有响。三界唯心为宗,拂子明之。’。 三、悲华楞严体澄光觉禅师云:总之,法眼宗的宗风灵活、顺机、直接了当又细密无间。它是禅宗最后出现的派别,他融合了前面的各宗派所长而带融通性,并对当时代宗门极具批判性,对今世亦不过时,被誉为是佛门“僧值”、“纠察”。1943年虚公正式接续法眼宗,将法传于祈请传宗的本湛青持师祖,1946年师祖圆寂,为续法眼师祖又将法代传于寂照慧瑛恩师。1991年吾值遇寂照慧瑛恩师,恩师复又传法予我,5年后恩师圆寂(1996)。恩师也是虚公的戒子,在师祖圆寂时虚公又亲自代传法卷给恩师。恩师又于91年时将法眼之法传于吾,吾之法眼派号:体澄光觉,是为记。(文/释悲华) ![]() 信息备案号: 闽ICP备16026213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