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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虚大师   

  

2-2释 经

甲一 证信缘起
  乙一 证信序
  我闻如是:一时,佛游王舍城,在饶虾蟆林。

  通常经中有六种或五种证信,此经只有四种:一、举亲闻证信,即我闻如是四字是。此是阿难结集之语,我闻乃阿难亲从佛闻,显非虚妄。阿难为佛侍者,凡佛所说之法,皆得亲闻;即阿难未为侍者以前所说之法,佛皆为阿难重说,故一切经首皆称我闻如是或如是我闻,谓如是经中所说,是我亲闻也。二、举说时证信,即一时二字是。如记某一事,必须有其年月日;但经中不指出确定的日时者,以佛法流通广遍,世界各国古今历法不同,故此一时即机教相应、说听俱讫之时。三、举说主证信,即佛字是。佛者,梵语佛陀,此云觉者,即对于宇宙万有事理因果,能究竟觉悟者称之为佛。此佛字本是十方诸佛之通称,但此阎浮提内之教法,皆释迦牟尼佛所说,故此经中佛字专指说主的释迦牟尼佛。四、举说处证信,即王舍城饶虾蟆林是。虾蟆林在王舍城附近水边,虾蟆甚多,故名之。王舍城是大地名,如武昌城;虾蟆林是小地名,如佛教正信会。王舍城之灵鹫山及竹林精舍,皆佛常说法之处。

  乙二 缘起序
  丙一 述父嘱
  尔时善生居士子,父临终时,因六方故遗来其子,善教善诃曰:‘善生!我命终后,汝当叉手向六方礼:东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。如是南方、西方、北方、下方、上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’。善生居士子闻父教已,白父言:‘唯!当如尊来’。

  此段叙善生子受父遗嘱。善生居士,有处译为善生长者,中国今以在家学佛者称居士,而印度之称居士长者,并不一定是学佛的人。长者乃一、年高,二、德长,三、学识才智过人之称。居士系农工商中素封端居之士所称。善生居士子因父得名,亦名善生,如舍利(鹙)弗(子)因母得名。善生长者临终时,以礼敬六方嘱其子。六方之义深远,世间凡能成一具体之物者,皆有六方:如一人有前后左右上下,即是六方,前后为南北,左右为东西,头足为上下;在数学上之三度空间,亦即六方,如南北为长短度,东西为广狭度,浅深厚薄为上下度;乃至微尘、原子、电子,小之不可测,大之不可量,皆有六方。故平常所谓不是东西者,即不成其为一物也。此六方即宇宙一切物之普遍相,善生长者使其子礼六方者,即对于宇宙万事万物起敬心也。善教善诃者,教善令作,诃恶令止。业报相续谓之命,一期报尽,色心分散,谓之命终。

  礼不离乎心,心中有诚敬,则口发赞词,身行跪拜,故礼通于三业。志诚恭敬是意业,称扬赞叹是语业,叉手合掌是身业。此中口出祷词,谓我尽恭敬供养者,一尽自己的身命财产以供养之,二尽一切众生而礼敬之。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者,即感应之道。凡有生气之物皆有感应,而有心识之有情感应更速,尔以志诚恭敬对人,人亦以志诚恭敬与尔;尔以欺诳凶恶对人,人必亦以凶恶欺诳相报。在心行上虽然视无形而听无闻,而实最能互相感通,如关系密切之人,每能不言而喻,心心相印,声气相通,信义相孚,故众生得成为共业所感之社会国家。此可见人类本是互相关联的,应以善行相资相助,方尽为人之道。

  东方如是,南西北方下方上方亦复如是,则世界即成为和乐安善之世界矣。居士子闻父教已,即答曰唯,唯者答应甚速,谓当遵其教来也。

  丙二 正行礼
  于是善生居士子父临终后,平旦沐浴,着新刍摩衣,手执生拘舍叶,往至水边,叉手向六方礼:‘东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。如是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’。

  此段叙善生长者命终后,其子依教奉行。于是、谓由此也。平旦即天初晓,日初出东方将明之际。沐浴而着新刍摩衣者,表其恭敬,刍摩衣此云麻衣。拘舍叶是印度树名,生者乃新鲜而非枯死之叶也。手执此叶用作供养;又表吉祥之义。

  丙三 述佛见
  彼时世尊过夜半平旦,着衣持钵入王舍城而行乞食。世尊入王舍城乞食时,遥见善生居士子平旦沐浴、着刍摩衣、手执生拘舍叶,往至水边,叉手向六方礼:‘东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。如是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’。

  此段叙佛早起乞食时见到善生子礼敬,听到善生子祷告。世尊乃佛之尊称,梵语薄伽梵,即智慧圆满,福德广大,为世所尊之义。遥见者,远远看见,形容见时的情境。

  丙四 佛垂问
  世尊见已,往至善生居士子所问曰:‘居士子!受何沙门梵志教,教汝恭敬供养礼事,平旦沐浴着新刍摩衣手执生拘舍叶,往至水边叉手向六方礼:‘东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;如是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耶’?

  此段叙佛见已,问彼受何人教而作如是礼如是祷也。受何沙门梵志教者,谓受何类何人所教。沙门乃出家之称,此云勤息,谓勤行众善──戒定慧,息灭诸恶────贪瞋痴;既出家当精勤行道,不得优游放逸也。梵志即婆罗门,梵指宇宙万有之清净本体,婆罗门教在印度古时亦称梵教,志者指奉行梵教为志之人也;犹中国士农工商之士,又如儒教之儒,能掌民族文化教育者。

  丙五 答佛问
  善生居士子答曰:‘世尊!我不受余沙门梵志教也。世尊!我父临命终时,因六方故遗来于我,善教善诃曰:“善生!我命终后汝当叉手向六方礼,东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;如是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”。世尊!我受父遗教恭敬供养礼事故,平旦沐浴着新刍摩衣,手执生拘舍叶,往至水边,叉手向六方礼:“东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;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;如是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若有众生者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,我尽恭敬供养礼事彼已,彼亦当恭敬供养礼事我’。此段叙善生子回答世尊,述父遗嘱,缘起分竟。

  长阿含经中谓佛当时住在灵鹫山,亦列有千二百五十人之听众,与此译本少有出入。且译缘起不过数行,乃其译者依中国文法变通而减少者。今此本缘起经文广复,系依照梵文形式译出。文中以东方为首者,能辨别方位由日出故;由东而南而西而北者,向右转故;左道为逆,故向右转。

  甲二 应机正说
  乙一 因机赞善
  世尊闻已,告曰:‘居士子!我说有六方,不说无也。居士子!若有人善别六方,离四方恶不善业垢,彼于现法可敬可重,身坏命终必至善处,上生天中。

  佛先问而后说法者,恐彼受有邪教,故同是礼六方而意义不同。若是外道沙门梵志所教,或有邪知见,即当先破其邪执,后为说法。今善生长者乃正信居士,名闻久著,故佛先许曰:我说有六方,不说无也;后依佛法为说六方之义。离四方恶业垢者,四方即四处、四种之义,并不指定何方;垢即身心上不善之业。现法即现生,善处指人天二道,若能身心清净,则现在为人所敬重,来世得生于善道也。

  乙二 泛说诸法
  丙一 四业秽
  ‘居士子!众生有四种业四种秽,云何为四?居士子!杀生者是众生业种秽种,不与取、邪淫、妄言者,是众生业种秽种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杀生,不与取,邪淫犯他妻,所言不真实,慧者不称誉’。

  四种业四种秽者,换言之即四种秽业种子。业即事业,行动造作皆名业,有善有恶。通常以业为一不好的名词,如自谦云我的业重,又如诃人云造业的东西;假若善业重,造善业,又何尝不好?众生二子,就凡夫说又名异生,即常在异类流转生死之有情;广义则佛亦得称究竟众生。业种即种子习气,此种子习气移人甚深,故恶的种子习气万不可有。如小儿从来未见杀鸡,初见时必起恐慌惊怖之状,如见以为常,习以成性,心中有此习气种子,即毫不介意,而慈悲之心亦因此薄弱。君子尚且远庖厨,况自己行杀伤害众生!造此罪业,定堕恶趣,故佛首先教人戒杀。不与取者,不得物主允许而取,或以强力取,或以巧计取,皆属偷盗。此亦不可令成为习气种子,如常为盗而有习气,见人财物即起偷心,业果相随苦报继之,佛愍念众生故,次教人戒除不与取。邪淫者,谓于非夫妇或夫妇而非时、非道、非处而行淫。圆觉经云:‘欲界众生皆依淫欲而正性命’,故夫妇配偶非佛所禁,但须发乎情止乎礼。若侵犯他人妻女,即成罪业,应感苦报,故佛令戒除邪淫。至于出家修清净梵行为成就出世胜因,故须全断。妄言即虚妄不实之言,人生于世不能独立生存,须假社会人群互相资助,若语言虚诳,不能使人生信,既不为人所信,即不能受人之资助,则危及自己生活矣。此四者皆智者所不肯为,所不称誉之事,为古今中外人类道德之基本。若国民无此基本,则社会即成紊乱,人生即成困苦。

  丙二 四罪福
  丁一 四事罪
  ‘居士子!人因四事故便得多罪,云何为四?行欲、行恚、行怖、行痴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欲、恚、怖、及痴,行恶非法行,彼必灭名称,如月向尽没’。四事即欲、恚、怖、痴四件事。欲是贪欲,由五根发五识,贪着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之五尘,又贪世间财色名食睡之五欲。但“欲”非完全不善,亦有清净高尚之愿欲;此指贪着物欲而言,故称罪事。恚是瞋恨忿恚,能直接损害于人。在一切烦恼中最重者,即此瞋恚心,所谓‘一念瞋心起,八万障门开’。通常以心中苦闷事不如意为有烦恼,而不知常不离怀的贪痴等皆为烦恼,但瞋恚则相粗而易知,故恚心所在三界中惟欲界有也。怖即恐怖,因受外界所迫内心生起怖畏,此由于心中有我贪我见,执着我故恐人损我而起怖畏。此中行怖者,乃是无悲悯心恼害众生令他生怖。但行怖亦非完全不善,如遇刚强众生用威行化而降伏之,此虽令他生怖,亦能因怖灭恶生善。但如水中鱼,空中鸟,人虽无害心,彼亦见而生怖,此乃鱼鸟自己的业感烦恼,非人之罪事。痴即无智慧而不明了宇宙之因果事理,但痴的本身非即罪恶,由痴而生贪等烦恼损害有情,即成罪事。故云“一切烦恼无明为本”,无明即痴之体,由痴而直接生出的即是邪见,邪见有五种:一身见,二边见,三邪见,四戒取见,五见取。由邪见发出邪慧而起邪行,损恼有情,故成罪事。此四罪事名为恶行,又名非法行,即非顺法相法性之行。如此,则声名败坏,人不称誉,如十六至三十之月渐渐消没殆尽。瑜伽菩萨戒中四根本戒,即戒此四事。

  丁二 四事福
  ‘居士子!人因四事故便得多福。云何为四?不行欲,不行恚,不行淫,不行怖,不行痴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断欲,无恚、怖,无痴:行法行,彼名称普闻,如月渐盛满’。

  罪福本是对待之称,反上非法行之罪事,即成法行之福事。法行者,即顺乎缘生法相性空法性之正行。现生成世间善人君子;来世感人天福报;等而上之证出世三乘之果;乃至精进不已,福慧两足而证佛果,故喻如月渐盛满。凡是善人人必称扬,能离四罪而行四福,自然名称普闻,若更能修证契悟,即名传千古矣。世之好名者,何不于是求之!

  丙三 六非道
  丁一 长行
  戊一 略标
  ‘居士子!求财物者当知有六非道,云何为六?一曰、种种戏求财物者为非道,二曰、非时行求财物者为非道,三曰、饮酒放逸求财物者为非道,四曰、亲近恶知识求财物者为非道,五曰、常喜妓乐求财物者为非道,六曰、懒堕求财物者为非道。前四业秽从伦理道德上讲,四罪福从心理道德上讲,此六非道从人间经济道德上讲。盖吾人生活所需,不能不求财物,但君子爱财须取之有道。一、种种戏求财物者,如赌博、竞胜、比武、猜彩等,如此求财是为非道。二、非时行者,如玩弄娼妓,不作正业,唐丧光阴。三、饮酒放逸亦非求财之道。四、亲近恶知识者,知识即相识之人,恶知识即恶友,亲近恶友不但不能得财,反而有倾家破产丧身失命之祸。五、常喜妓乐者,即性好歌舞娼妓,徒恣浪费。六、懒堕者,性好游荡,不喜作业。前五不俭,第六不勤,如此求财,皆为非道,如缘木求鱼,其害尤有过之 。

  戊二 广释
  己一 释戏求过
  ‘居士子!若人种种戏者,当知有六灾患,云何为六?一者、负则生怨,二者、失则生耻,三者、负则眠不安,四者、令怨家怀喜,五者、使宗亲怀忧,六者,在众所说人不信用。居士子!人博戏者不经营作事,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,未得财物则不能得,本有财物便转消耗。

  此段释上种种戏求财物。以博戏而求财物,不但求财不得事业不成,而本有财物且亦因此消耗。又不但丧财而精神亦因之受损失,且有六种灾患。赌博场中最易生怨起争,若与人竞争胜利,负则必生羞耻,梦寐不安,神魂颠倒;怨家遂其欲而生喜;宗亲因爱护而怀忧;赌博之徒,智者所诃,众人亦不信用。

  己二 释非时行过
  ‘居士子!人非时行者当知有六灾患,云何为六?一者、不自护,二者、不护财物,三者、不护妻子,四者、为人所疑,五者、多生苦患,六者、为人所谤。居士子!人非时行者不经营作事,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,未得财物则不能得,本有财物便转消耗。

  此段释上非时行求财物。非时行者,如倒昼作夜,不顾身家眷属,不行正业,即世间放荡浪子。此等人亦有六种灾患,如文可知。

  己三 释饮酒放逸过
  ‘居士子!若人饮酒放逸当知有六灾患,云何为六?一者、现财物失,二者、多有疾患,三者、增诸斗诤,四者、隐藏发露,五者、不称不护,六者、灭慧生痴。居士子!人饮酒放逸者不经营作事,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,未得财物则不能得,本有财物便转消耗。

  此段释上饮酒放逸求财物。酒能乱性,饮酒者必多放逸,因此亦有六种过患。一、酒醉时往往身家不顾,财物丧失;二、酒含毒汁能伤肺致疾,或因醉露宿因醉跌倒致生疾病;三、酒能兴奋易起斗诤;四、醉时多发狂言,虽有隐密之事不知自护,以致计划失败;五、世之醉汉智者所避,无人称誉无人爱护;六、酒性昏迷,能令智慧减灭转生愚痴。

  己四 释近恶友过
  ‘居士子!若人亲近恶知识者当知有六灾患,云何为六?一者、亲近贼,二者、亲近欺诳,三者亲近狂醉,四者、亲近放恣,五者、逐会嬉戏,六者、以此为亲友以此为伴侣。居士子!若人亲近恶知识者不经营作事,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,未得物则不能得,本有财物便转消耗。

  此段释亲近恶知识求财物。知识即相认识之义,善友为善知识,恶友为恶知识。或有以知识二字为一名词者,这是错误的。喜近恶友有六种灾,即所与为伴侣者,皆是狂醉放逸、恣肆、好勇斗狠之辈,日与嬉戏游荡,不经营正业,以致家产荡尽,身败名裂。

  己五 释喜妓乐过
  ‘居士子!若人喜妓乐者当知有六种患,云何为六?一者、喜闻歌,二者、喜见舞,三者、喜往作乐,四者、喜见弄铃,五者、喜拍两手,六者,喜大聚会。居士子!若人喜妓乐者,不经营作事,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,未得财物则不能得,本有财物便转消耗。

  此段释上喜妓乐求财物。亦有六种过患,即喜闻歌,喜观舞,或自歌舞,喜闹热聚会,拍手叫呵;此种浪漫行为,人所轻视,事业荒废,财物消耗。

  己六 释懒堕过
  ‘居士子!若有懒堕者,当知有六灾患,云何为六?一者、大早不作业,二者、大晚不作业,三者、大寒不作业,四者、大热不作业,五者、大饱不作业,六者、大饥不作业。居士子!若人懒堕者不经营作事,作事不营则事业不成,未得财物则不能得,本有财物便转消耗’。

  此段释上懒堕求财物。懒堕之人亦有六种过患,如文可知。凡寒热饥饱有可借口之时皆不肯作事,如此事业不成,求财不得,家财转消,故名非道。

  以上六种皆是消耗不能生产,现时劳神丧财身败名裂,来生堕落苦趣失却人生,故云非道,非人伦善道也。人生于世必须有正当事业,殷勤经营,使衣食丰足生活安定;然后才能生起种种善事,所谓衣食足然后礼乐兴。倘使懒堕放荡,无恒业无恒心,必致饥寒交迫挺而走险,则恶事生而苦报随之矣。即出家修道者,亦须四缘具足生活安定,所谓身安则道隆。

  世人往往谓学佛者是消极的,是分利份子,佛法何尝如是?人未依佛法行耳!此中正是明在家学佛者于生活所需的正当事业,应各尽其责,对于社会互相资助。今之世人果能依佛所教,戒除六种非道,各安其业,实行人伦互助之道,则社会必成一和乐安善之社会矣,岂不美哉!即出家者亦有正当的修学和弘化,不是坐食分利的,可分为三种:一、初出家者,如社会上的学生,正修学时期,应受供养,学成后能利人故。二、学有成就时,广行教化,昌明佛法,普利人天,常以种种善因善行教化众生,有功于社会人类故应受供养。三、年老身衰之大德,既有修学之苦行,又有教化众生之功德,一言一行皆可为后学之模范,年高腊长所谓长老上座,故应受供养。本来出家乃脱离家属,抛弃家产,水边林下可以安宿,山果野粟可以充饥;佛制乞食受供者,乃为游行教化与世人接近,令众生种福田故。在中国改为丛林制度,或将信施建为寺院庵堂,置产安居,此亦未尝不可,但须精勤修学,弘扬教法,使有利于社会人世,故亦不是分利份子。

  现今世人皆谓受生活压迫,想出种种方法求其解决而益不能解决。仔细观之,太半求之非道。若能依佛法行,求财于人伦道德善法为根本之正道,则人生生活安定,经济问题自易解决矣。

  丁二 重颂
 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种种戏逐色,嗜酒喜作乐,亲近恶知识,懒堕不作业,放恣不自护,此处败坏人!行来不防护,邪淫犯他妻,心中常结怨,求愿无有利!饮酒念女色,此处败坏人!重作不善行,狠戾不受教,骂沙门梵志,颠倒有邪见,凶暴行黑业,此处败坏人!自乏无财物,饮酒失衣被,负债如涌泉,彼必坏门族!数往至酒炉,亲近恶朋友,应得财不得!是伴党为乐,多有恶朋友,常随不善伴,今世及后世,二俱得败坏!人习恶转减,习善转兴盛,习胜者转增,是故当习胜。习升则得升,常逮智慧升,转获清净戒,及与微妙止。昼则喜睡卧,夜则好游行,放逸常饮酒,居家安得成?大寒及大热,谓有懒堕人,至竟不成业,终不获财利!若寒及大热,不计犹如草;若人作是业,彼终不失乐’。

  此总颂六种非道求财。重颂即将长行之义重为颂说,佛说重颂三义:一、便于记忆,二、使钝根者重闻得以领悟,三、令后到者得闻。

  丙四 四似亲
  丁一 总标
  ‘居士子!有四不亲而似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知事非亲似如亲,二者、面前爱言非亲似如亲,三者、言语非亲似如亲,四者、恶趣伴非亲似如亲。

  似亲者,貌似而实非,外虽颜貌和悦似为可亲,内则包藏祸心不可测度,往往令人不能辨别,致受其害。此世尊教善生子立身处世、接物待人之道,当认识此种虚伪之人,知所防护。一、知事者,长阿含经中译为畏服,谓善伺他人之意,小心谨慎殷勤服事,而其作用在窥其私、夺其财,若不能辨别,以为可亲信任不疑,即受其害。二、面前爱言,长阿含经中译为美言,即巧言面谀之义,面前赞善背后说非之辈。三、言语非亲者,即口中一味顺人,心中别怀作用。四、恶趣伴者,引人游荡作恶之伴,此种人每能先出钱财引诱于人,如请人到茶馆、酒店、吃烟、看戏、赌博等,使其游荡成性,彼即从中沾其便宜,或设计相害。此四等人皆貌似亲而实非亲,宜明辨而远离之。

  丁二 别释
  戊一 释知事非亲
  ‘居士子!因四事故知事非亲似如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以知事夺财,二者、以少取多,三者、或以恐怖,四者、或为利狎习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人以知为事,言语至柔软,怖、为利狎习,知非亲似亲,常常远离彼,如道有恐怖’。

  一、知事夺财者,窥知其心中所欲,先以便宜与人,使堕其彀中,后夺其财,长阿含经中译为先与后夺。二、以少取多者,以微少财物与人,便起大希望,欲其厚报。三、或以恐怖者,彼以小心谨慎现出恐怖畏服之状,以博取其欢心,俟其不备,彼即行害或窃其财。四、狎习者,狎即亲近之义,为得利益而亲近之,非真亲近也。如此等人,是为非亲,须详辨识而远离之;视为险道,如道路之有盗贼虎狼然,万不可涉足于是,致招损害。

  戊二 释面前爱言
  ‘居士子!因四事故面前爱言非亲似如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制妙事,二者、教作恶,三者、面前称誉,四者、背说其恶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若制妙善法,教作恶不善,对面前称誉,背后说其恶。若知妙及恶,亦复觉二说,是亲不可亲,知彼人如是,常当远离彼,如道有恐怖’。

  一、制妙事者,妙事即善事,如利人之事,能得名闻功德,将来能得善报,彼怀嫉妒而破坏之。二、教作恶者,以种种巧言教令作恶事。三、当面赞扬逢迎。四、背毁说其恶。如此等人是为非亲。吾人预先知其事之善恶,然后才能觉察其说之是非,与人之可亲不可亲,若知其不可亲,常当远离,视为畏途,免受其害。

  戊三 释言语非亲
  ‘居士子!因四事故言语非亲似如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认过去事,二者、必辩当来事,三者、虚不真说,四者、现事必灭我当作不作认说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认过,及将来,虚论,现灭事当作不作说:知非亲如亲;常当远离彼,如道有恐怖。

  言语惑人,黠者为之,愚者难免受其害,有似恭敬诚恳而实为诳者。一、认过去事者,谓对于过去之事,加以种种解释。二、必辨当来者,即对于将来之事说得如何美妙。三、虚不真说者,现在虽见其有错误过失而不肯实说,专以虚假之言令其欢喜,如占相卜卦之流,多善为此等言语。四、现事必灭者,如见其事业必败,彼即假事以制伏之,俟其有缺陷处彼即乘机相害落井下石。或先养成其恶,复设法令其暴露而陷害之,如此等人阴险可畏,常当远离。

  戊四 释恶趣伴
  ‘居士子!因四事故恶趣伴非亲似如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教种种戏,二者、教非时行,三者、教令饮酒,四者、教亲近恶知识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教若干种戏,饮酒,犯他妻,习下不习胜,彼灭如月尽。常当远离彼,如道有恐怖’。

  一、教种种戏者,即教其赌博游荡。二、教非时行者,即教其邪淫放逸。三、教饮酒者,令醉而作恶事。四、教亲近恶知识者,教其呼朋引类日行非法,如此作业必堕恶趣,故云恶趣伴。如此等事,常人虽知其不善而引之为乐,不能远离,故世尊详告善生居士子,喻如月将灭尽,令生恐怖而远离之。

  丙五 四善亲
  丁一 总标
  ‘居士子!善亲当知有四种,云何为四?一者、同苦乐当知是善亲,二者、愍念当知是善亲,三者、求利当知是善亲,四者、饶益当知是善亲。

  佛告善生居士子:有四种人是真善可亲者。一、同苦乐,长阿含经中译为同事, 即同作事时能苦乐相同患难相共者。二、愍念者,即见人有危难困苦时,能悲愍救济者。三、求利者,即四摄中之利行,非求私利,凡与人作事必求其以利与人。四、饶益者,能令人止恶行善;助其善业成就福德增长,多所饶益。此四种人是为可亲,故名善亲。

  丁二 别释
  戊一 释同苦乐
  ‘居士子!因四事故同苦乐当知是善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为彼舍己,二者、为彼舍财,三者、为彼舍妻子,四者、所说堪忍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舍欲,财,妻子,所说能堪忍:知亲同苦乐,慧者当狎习’。

  能与人同甘苦共患难者,是为善而可亲,此有四事。能舍己以利人,不顾身家眷属,小之财物,大之身命妻子皆可为救人而舍,舍己即舍身命,如古时有刎颈之交。所说堪忍者,若朋友因一时烦恼冲动,纵发非理粗恶之言,能自忍受,知其心中本无异怀故。又如有损人情面之事能隐以相告,私下相责,使人能忍受悔改。如古时忠臣谏君之奏章,上后将原稿毁去,不使人知,令君默忍,非故博忠臣之名者。若虽属耿耿忠言,当众呵谏,令君难堪则非善。此堪忍通于自他,能堪忍者,是名善亲。

  戊二 释愍念
  ‘居士子!因四事故愍念当知是善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教妙法,二者、制恶法,三者、面前称说,四者、却怨家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教妙,善制恶,面称,却怨家:知善亲愍念,慧者当狎习’。

  教妙法者;即教善令行。制恶法者,即制恶令止。面前称说者,见面即赞其善,令增长善行。却怨家者,如有他人毁说其恶便能代为解释而抑制之。如此之人是为可亲,有智慧者当亲近之。

  戊三 释求利
  ‘居士子!因四事故求利当知是善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密事发露,二者、密不覆藏,三者、得利为喜,四者、不得利不忧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密事露,不藏,利喜,无不忧:知善亲求利,慧者当狎习’。

  一、密事发露者,如朋友被他人以计相害,彼能预先告之,使其小心谨慎有所防备,不致受害。又如有获利之机会,彼亦能秘密相告令其获利。二、密不覆藏者,谓自己有密事,能披胆相告不隐藏。三者、见友人得利而生随喜心。四者、如自己不得利,不生忧戚,心怀坦白,安分守己。如此等人是为善而可亲。

  戊四 释饶益
  ‘居士子!因四事故饶益当知是善亲,云何为四?一者、知财物尽,二者、知财物尽已便给与物,三者、见放逸教诃,四者、常以愍念’。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知财尽,与物,放逸教,愍念:知善亲饶益,慧者当狎习’。

  爱护于人,须顾到生活与教育两方面,若徒以酒肉相亲,非属好友。常以愍念心,见其穷困能与财救济,见其放逸能以正言诃责,以善意教诲,如是之人是为善而可亲。

  以上四四十六事,皆是善亲,但此不过举其大概而已,凡言行合乎人伦道德之标准,有利于人者皆是善,有智慧者当亲近之。

  乙三 正说六方
  丙一 长行
  丁一 总标
  ‘居士子!圣法律中有六方,东方、南方、西方、北方、下方、上方。前泛说诸法,以下正说六方。圣法律即佛所说之经律。礼六方者,非礼方位,乃礼敬六方众生及诸法性相,人与人之关系,本是合乎伦理道德,互相资助互相感应的,故礼六方即得六方有情之感应而报酬以礼。但人与人之关系,并不是儱侗的,故世间五伦各有所应尽之义务。此中六方即是六伦,或是父母师长,或是妻子朋友,或是子女童仆,等级不同,故相待相报亦有差异。

  丁二 别释
  戊一 东方父子
  ‘居士子!如东方者,如是子观父母。子当以五事奉敬供养父母,云何为五?一者、增益财物,二者、备办众事,三者、所欲则奉,四者、自恣不违,五者、所有私物尽以奉上。子以此五事奉敬供养父母,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,云何为五?一者、爱念儿子,二者、供给无乏,三者、命子不负债,四者、婚娶称可,五者、父母可意所有财物尽付其子。父母以此五事善念其子。居士子!如是东方二俱分别。居士子!圣法律中东方者,谓子父母也。居士子!若人慈孝父母者,必有增益,则无衰耗。人伦关系,父母最重,天地六方东方为首,故此处以东方喻父母。子女对于父母应以五事奉敬供养:一、增益财物者,须勤劳精进,使家产日增,不令父母因子女受累。二、备办众事者,凡家中所应作之事,即上前为父母分劳。三、所欲则奉,四、自恣不违者,能奉养父母意志,若父母身有所需,心有所欲,当尽其能力财力以供奉之,不得违背。五、能将自己私物奉上父母,无有吝惜,如此可谓孝顺子矣。

  父母亦当以五事善念其子,所谓父子有恩。一、爱念儿子者,父母当常存慈爱之念,从小至长无时不爱,所谓为人父止于慈。二、供给无乏者,如衣食学费等,皆能为子女储蓄,无使缺乏。三、命子不负债者,虽有正当供给,当监管其浪费,无使负债受累。四、婚娶称可者,子女长而婚嫁,须为谋相当之偶配,使其称心可意。五、财物尽以付子者,因子女孝顺可承家业,即将家财尽付其子,或临终时遗嘱付之,或年老时即先撒手尽付其子。

  二俱分别者,能了解父母与子、子与父母之关系,子应如何奉敬父母,父母应如何慈念儿子,能如上所述,各尽五事,可谓父父子子矣。既能父慈子孝,福报必有增益无有衰耗。

  戊二 南方师弟
  ‘居士子!如南方者,如是弟子观师,弟子当以五事恭敬供养于师,云何为五?一者、善恭顺,二者、善承事,三者、速起,四者、所作业善,五者、能奉敬师。弟子以此五事恭敬供养于师,师亦以五事善念弟子,云何为五?一者、教技术,二者、速教,三者、尽教所知,四者、安处善方,五者、付嘱善知识。师以此五事善念弟子。居士子!如是南方二俱分别。居士子!圣法律中南方者,谓弟子师也。居士子!若人慈顺于师者,必有增益则无衰耗。

  中国古时所敬奉者,有天地君亲师;但五伦之中乃无师弟伦。五伦乃对家国之关系而言,古时政教不分,将师弟即摄于兄弟之中矣。此中讲师弟而无兄弟,兄弟亦即可摄于此中矣。弟子对师当以五事恭敬供养:一、恭顺者,所谓兄友弟恭,弟子当恭敬顺从于师,能起恭顺方能受教。二、善承事者,或以财力,或以劳力供事于师,所谓有事弟子服其劳。三、速起者,见师速起,殷勤尊重之表现也。四、所作业善者,能依师所教而实行之。五、奉敬师者,若师有教命,敬奉无违。师亦以五事善念弟子:一、教技术,能将自己所能之技术教授弟子。二、速教者,能观其机宜而速教之,不使久居人下。三、尽教所知者,能将自已所知尽授弟子,不留艺不隐藏。四、安处善方者,能令弟子了解善行入于正轨,以所能而获所报,不非理求财。五、付嘱善知识者,能指示弟子参访余师,如华严经中善才童子先礼文殊,文殊令参德云比丘,展转亲近各方善知识乃至五十三参。

  戊三 西方夫妇
  ‘居士子!如西方者,如是夫观妻子,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,云何为五?一者、怜念妻子,二者、不轻慢,三者、为作璎珞严具,四者、于家中得自在,五者、念妻亲亲。夫以此五事爱敬供给妻子,妻子当以十三事善敬其夫,云何十三?一者、重爱敬夫,二者、重供养夫,三者、善念其夫,四者、摄持作业,五者、善摄眷属,六者、前以瞻侍,七者、后以爱行,八者、言以诚实,九者、不禁制门,十者、见来赞善,十一者、敷设床待,十二者、施设净美丰饶饮食,十三者、供养沙门梵志。妻子以此十三事善敬顺夫。居士子!如是西方二俱分别。居士子!圣法律中西方者,谓夫妻子也。居士子!若人慈愍妻子者,必有增益则无衰耗。

  此在人乘佛法上明夫妇之关系,为夫者对于妻子,当以五事爱敬而供给之:一、怜念者,当怜愍爱念,不得虐待。二、不轻者,当相待以礼,相对如宾,不得轻戏。三、为作璎珞严具者,对于身相庄严之具当供给之。四、于家中得自在者,谓在家中能作主宰,支配家务得以自由。五、“念妻亲亲”者,常亲爱信任,不现疏远之情。

  妻子当以十三事敬顺供养于夫,十三事文义可知。总其义,即须专爱无异念,常侍奉饮食起居之事,以诚敬相从,夫倡妇随,治家作业,更能善念夫之眷属,又能供养沙门梵志为全家祈福,如此可谓贤妻矣,福德必有增益而无衰损。

  戊四 北方主仆
  ‘居士子!如北方者,如是大家观奴婢使人,大家当以五事愍念给恤奴婢使人,云何为五?一者、随其力而作业,二者、随时食之,三者、随时饮之,四者、及日休息,五者、病给汤药。大家以此五事愍念给恤奴婢使人,奴婢使人当以九事善奉大家,云何为九?一者、随时作业,二者、专心作业,三者,一切作业,四者、前以瞻侍,五者、后以爱行,六者、言以诚实,七者、急时不远离,八者、行他方时则便赞叹,九者、称大家庶几。奴婢以此九事善奉大家。居士子!如是北方二俱分别。居士子!圣法律中北方者,谓大家奴婢使人也。居士子!若有人慈愍奴婢使人者,必有增益则无衰耗。

  长阿含经中以北方讲宗族,下方才讲主仆。主仆即首从之义,推广言之君臣亦是主仆。大家(音姑)指主人,如云东家。主人当以五事愍念仆人,当量力使用,不可强迫虐待,饮食医药皆当随时供给之。奴婢当以九事奉事主人,即勤谨作事,忠实于主人,敬爱主人,出外则赞扬于主人,虽遇急难而不远离。五事、九事,文义可知。

  戊五 下方亲族
  ‘居士子!如下方者,如是亲友观亲友臣,亲友当以五事爱敬供给亲友臣,云何为五?一者、爱敬,二者、不轻慢,三者、不欺诳,四者、施与珍宝,五者、极念亲友臣。亲友以此五事爱敬供给亲友臣,亲友臣亦以五事善念亲友,云何为五?一者、知财物尽,二者、知财物尽已供给财物,三者、见放逸教诃,四者、爱念,五者、急时可归依。亲友臣以此五事善念亲友。居士子!如是下方二俱分别。居士子!圣法律中下方者,谓亲友亲友臣也。居士子!若人慈愍亲友臣者,必有增益则无衰灭。此中亲友与亲友臣,乃地位高下之谓,当互资助,尊长慈幼,各尽其亲爱之谊,此即推父子之恩及于九族,所谓亲亲之道也,如此必有增益而无衰损。

  戊六 上方施僧
  ‘居士子!如上方者,如是施主观沙门梵志,施主当以五事尊敬供养沙门梵志,云何为五?一者、不禁制门,二者、见来赞善,三者、敷设床待,四者、施设净美丰饶饮食,五者、拥护如法。施主以此五事尊敬供养沙门梵志,沙门梵志亦以五事善念施主,云何为五?一者、教信行信念信,二者、教禁戒,三者、教博闻,四者、教布施,五者、教慧行慧立慧:沙门梵志以此五事善念施主。居士子!如是上方二俱分别。居士子!圣法律中上方者,谓施主沙门梵志也。居士子!若人尊奉沙门梵志者,必有增益则无衰耗。

  施主即在家檀越,受施者为沙门梵志,农工商皆能直接生利,而士则读书以掌政教,应受社会供养;广言士之义,则导师沙门皆属于士。沙门梵志乃印度读书掌教化之士,能以世出世间善法教导于人,自己亦有高尚之道德修养,故沙门又称为上人,能为人之标榜,导人行善,有利于社会人群,故应受供养。施主当以五事尊敬供养之:一、不禁制门者,印度沙门梵志,不立烟爨乞食为生,来行乞时不禁其入门也。二、赞善者,不但不禁,且以善言而赞扬之,使其心生欢喜增益道行,此属语业供养。三、敷设床待者,即对身形上之供养。四、奉施饮食须净美丰饶,不应以粗恶之饮食施沙门梵志。五、拥护如法者,能认识佛法,能分别善恶邪正,是真有德者,当如法供养而拥护之。若不能分别善恶邪正而拥护供养,不但无益,而反障蔽正法,此在家学佛者所当注意的。若欲布施,先看对方是否应受供,我所供是否如法,不应以情感作用,或以布施而要令誉。

  施主以财施供养,沙门梵志即以法施报答,如讲经弘法时,有偈云:‘利益报檀那厚德’。法施亦有五事:一、教信者,教其正信三宝;行信者,依法僧而修信行;念信者,使其对三宝明记不忘,善念增长。二、教禁戒者,教授持佛之禁戒,或五戒或八戒,或菩萨大戒。三、教博闻者,使依佛教法博闻经典,明了正法。四、教布施者,即教其行善获福。布施有三种:一、报酬有恩,对于父母等有恩于己之人,以身命财力而供养之,此是孝心。二、奉事有德,如建立寺院,供奉佛像,供养修行大德,此是敬心。三、救济有苦,见一切灾乱困苦中众生,设法救济之,此是悲心。五、教慧者,为讲种种教义令生智慧,但空解其理,知而不行仍是无用,须有行慧,要依理持戒而实行。立慧者,由戒生定因定而发之慧,方是真慧不可移转。如孔教所谓知止而后能定,定而后能静,静而后能安,安而后能虑,虑而后能得。由静虑而得的方是立慧,从持戒修行而得者为之行慧。又此教行立三慧,即闻、思、修三慧。以上正释六方竟。表面观之,彼以五事待我,我以五事报彼,似乎计较报酬,非究竟善行,其实此乃因果不谬,报酬不爽,法尔如是之感应现象也。

  丁三 明四摄
  ‘居士子!有四摄事,云何为四?一者、惠施,二者、爱言,三者、行利,四者、等利’。

  凡发菩萨心而利他者,当奉行此四法,此四法能将一切众生收摄在佛法中,故云四摄法。一、惠施,他处译为布施,欲摄受众生,或以财施、或以法施、或以无畏施而饶益之,彼必愿亲近而受教。二、爱言,或译爱语,欲教化众生,不能以刚强之言与之抵触,须以柔和之言语,至诚之态度,令其心悦诚服。三、行利,他处译为利行,凡作事能以利益与人,人自易来相亲,于此行化,则庶几矣。四、等利,他处译云同事,能与人同甘苦,共患难,人亦必易来相亲。普通人或以职业不同,或以地位不同,即有隔碍不易相亲,或反为敌抗。有此四事,则可摄受一切众生而教化之,是名行菩萨道。

  丙二 重颂
 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:‘惠施,及爱言,常为他行利,众生等同利:名称普远至,此则摄持世,犹如御车人。

  颂文与长行前后次第不同,又或颂文中有而长行中无者,长行中有颂文中无者。此六句重颂四摄法,能行四摄即是大乘菩萨,能摄受世间一切有情。御车人者,即调御师(佛之尊号)之义,能调伏有情故。

  ‘若为摄持者,母不因其子得供养恭敬;父因子亦然。若有此法摄,故得大福佑。

  即家庭父子之间,亦不能离此四法,须互相供给,言语和顺,作事当互相体量其心,能同甘苦,于是父母因子得恭敬供养,子因父母得慈爱教养,家庭和乐,福寿增益,此颂东方。

  ‘照远于日光,速利翻捷疾,不粗说聪明,如是得名称。定护无贡高,速利翻捷疾,成就信尸赖,如是得名称。常起不懒堕,喜施人饮食,将去调御正,如是得名称。

  此三颂,参阅长阿含经中之译文,乃泛颂南西北上方之义。

  ‘亲友臣同恤,受乐有齐限,谓摄在亲中,殊妙如师子。此四句重颂观下方。

  ‘初当学技术,于后求财物。后求财物已,分别作六分:一分作饮食;一分作田业;一分举藏置,急时赴所须,拚作商人给;一分出利息;第五为取妇;第六作屋宅。家若具六事,不增快得乐、彼必饶钱财,如海中水流。彼如是求财,犹如蜂采华;长夜求钱财,自当受快乐。

  凡人必有一种技术,技术须先学习,否则不学无术,无以谋生,不能为社会生产,故云初当学技术。但既能生产,尤须善于支配,明了消费之法。此颂中将所有财产分为六分:一分作日常生活所需;一分作田业者,即购置不动产,所谓有恒产然后有恒心;一分储蓄以备急需;一分作农工商之活动资本以生利息;一分取妇以成立家道;第六分作屋宅者,长阿含经中谓起塔庙作功德慈善事业,兴隆三宝。前五立业成家,令现世优裕;第六增长福德善根,使来世富贵,此亦善生之义也。

  ‘出财莫令远,亦勿令普漫,不可以财与凶暴及豪强。此四句在长阿含经中,即明上之三种布施,谓出财布施须有标准,不得滥施,若与凶暴豪强之人,恐反助其为恶也。

  ‘东方为父母,南方为师尊,西方为妻子,北方奴婢使,下方亲友臣,上沙门梵志:愿礼此诸方,二俱得大称。礼此诸方已,施主得生天’。

  此总颂六方回向生天。

  甲三 如说奉行
  佛说如是,善生居士子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。

  欢喜、即欢喜接受之义,以三皈成立信心,以五戒成立善行,方能信受奉行。今讲此经,希望听众亦能信受奉行此善生之法,再进而能展转将自己所信受之善法开示他人,令信令行,乃至全武汉全中国全世界人类,均能奉行此人伦道德之善生法以善其生,使善生恶灭,灾消福长,化刀兵为玉帛,转灾祸为吉祥;再进而修无漏善法,使功德圆满,各各成佛!(尘空记)(正信会印单行本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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